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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王树河,白马湖镇枣林村“法治带头人”、村党支部书记。近年来,在王树河的带领下,枣林村将“法治”融入村庄日常管理中,聚焦村级组织队伍、业务能力、法治教育建设,积极探索“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枣林村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抓手,高度重视,形成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会议等组织的作用,配合枣林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法治带头人”作用,不断充实“法律明白人”队伍,做好人员业务培训,强化队伍法律素养。同时通过“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及时掌握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二、提高业务能力。枣林村定期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进行基层政策法规、基层法律实践等知识培训,旨在提高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枣林村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一是利用村里的宣传栏,开辟法治专栏,张贴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教育宣传。二是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进行法制案例教育,为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增强村民遇事找法解决的法治理念。三是成立村级人民调解队伍,由法律意识强、群众工作基础强、群众中威望高的村民组成,在日常生活中向村民讲解宣传法律知识,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法治夏津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