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中央商务区呼应、与中心城区互补支撑!济南城市副中心示范区以生态商务区为发展定位)
近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城市副中心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由省推进起步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实施。12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方案》。
发布会上,济南市委常委,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斌介绍,《实施方案》聚焦示范区功能定位,积极学习借鉴雄安新区、北京通州等地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取长补短、突破创新,推动示范区规划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立足“副中心”,突出与中心城区的互补支撑。《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区“生态商务区(EBD)”的发展定位,以搭建与生态有机融合的新型产业空间载体为目标,努力实现同济南中央商务区(CBD)互为呼应、错位发展。同时,为促进济南黄河南北两岸区域协同发展,突出交通优先、生态优先、配套优先,全面提升区域综合承载力,发挥示范区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对济南产业发展、人口导入和消费提升的支撑性。
二是立足“示范区”,突出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引领示范。《实施方案》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新旧动能转换为总抓手,围绕加快建设富有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出打造总部经济新中心、专业服务新高地、生活服务新标杆、城市消费新名片等产业发展目标;围绕探索绿色低碳的城市发展新路径,提出打造城市慢行系统、构建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提高集约节约用水能力、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全面运用绿色建造技术、建设安全韧性城市等一系列特色发展任务。
三是立足“新城区”,突出“产城人”融合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把坚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理念,围绕“以产聚人兴城,以城留人促产”,把“引人聚才”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合理安排居住功能,高标准配置教育、医疗、文化资源,优化城市治理体系,积极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样板。(爱济南 记者:陈泺韬 济南日报 记者:卢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