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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掖公安收集编辑:张掖公安
1月24日,《人民公安报》刊发文章《民乐:成功救助一只荒漠猫》,对甘肃省民乐县公安局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荒漠猫进行了报道。
1月11日,甘肃省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林草部门在洪水镇山城村林区放生了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荒漠猫。
荒漠猫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猫科动物中唯一的特有种,主要分布于中国西北地区,体型较家猫大,尾长,四肢略长,耳端生有一撮短毛,主要捕食一些小型动物。洪水镇山城村樊姓村民在自家后院发现这只受伤的“大猫”,意识到可能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就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随即森林公安民警将这只“大猫”带至办公场所进行喂水、喂食、留观,后经县林草局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站专业人员鉴定,是一只荒漠猫,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经公安和林草部门近一个月的喂食喂水、包扎敷药、消毒治疗、精心救助,这只荒漠猫伤势痊愈、体能已恢复,符合放生条件,放归之前生存的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