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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了,我终于拿到了房子钥匙!”申请执行人李某握着执行法官史春雨的手激动地说。近日,元宝区人民法院通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将长达13年未腾退的房屋返还给李某。
2004年,李某与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向李某出售位于元宝区某小区一处房屋和一处车库。但李某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发现,该房屋和车库牵涉多起法律纠纷,根本无法过户。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到法院起诉,虽然李某获得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因房屋涉及多起其他经济纠纷,无法完成交付,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元宝法院执行局多次研究制定化解方案,执行人员上门做李某和房产开发公司工作,同时协调化解其他矛盾纠纷。今年2月,双方矛盾有所缓和,但被执行人丹东某房产开发公司仍未交付房屋,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2月3日9时,开锁人员打开房门后,执行人员迅速进入房屋,按照责任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该房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张某情绪激动,抵制执行干警强制腾房。执行人员史春雨耐心沟通,张某最终同意和执行人员一起腾空房屋。其余人员随即在公证处人员的全程监督公证下,制作腾房笔录,清点登记屋内物品,并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截至当日10时许,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并将房屋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李某,历时13年的腾房积案终于顺利执行完毕。
供稿 | 贾莹 张津硕 组稿 | 蔡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