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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通过你们达成的调解协议,钱也拿到了又恢复了朋友关系,非常高兴”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墨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23年10月,阿某甲因做生意资金紧张向好友阿某乙借了2.7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借款到期后,阿某乙多次打电话询问阿某甲何时还款,但阿某甲均以各种理由搪塞阿某乙,却一直没有明确表态,在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卷,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好友关系,为了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若一判了之不利用从根本上消除双方的隔阂。法官为彻底化解纠纷、修复受损关系、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采取讲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找调解的突破口,便以“和为贵”的角度进行调解,以情打动人,以理说服人,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的沟通协调,阿某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内疚,至此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阿某甲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当庭支付原告阿某乙借款2.7万元,最终化解纠纷,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近年来,墨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解纷方式,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助推执源治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群众提供优质化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通讯员 赵福 乔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