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坚持立法先行,推动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有效衔接,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突出制度集成创新,做好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与中国特色、海南特色相衔接的制度设计,高效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良法善治开新篇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于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防控等基础保障,于2022年3月编制完成《海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法规专项规划(2021-2025)》,重点安排好封关前急需的立法项目。
同时,编制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紧扣封关运作、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大局,分步骤、分阶段明确立法项目出台时限,共提出项目161件,条件比较成熟、本届内拟提请审议的项目120件,其中2025年封关运作前需要加快出台项目42件。
据统计,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28件,其中紧贴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制定了31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海南坚持“急需先立”原则,根据需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三年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占新制定法规总数的75%以上。
制度创新促发展
为加快打造现代化、国际化产业体系,海南制定国内首个游艇产业促进条例,创新游艇租赁经营新业态,促进游艇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提升种质资源进出便利水平,放宽种业市场准入,创新生物育种管理机制,推进南繁硅谷建设。制定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打造“陆海空”三大科创高地。
重点园区是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样板区和试验区,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地的先行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先后制定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三亚中央商务区条例、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为全省13个重点园区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为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海南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销、破产和征收征用等方面法规,制定全国首个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为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先后制定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和海岸治安管理规定。
回应法治新需求
聚焦自贸港建设法治需求,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先后制定公平竞争条例、反消费欺诈规定,促进市场环境改善。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建立自由贸易港基本信用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推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海南先行先试。
近年来,海南围绕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谋划推进相关立法。其中,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一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全新的目标指标体系。
根据民生和社会领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海南加强民生和社会治理立法。比如,制定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规定,法治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同时,还制定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探索具有海南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模式。
立出良法,调出优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积极提出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改革开放确需调法调规的事项建议,推动调法调规落地落实,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邢东伟 翟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