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让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代表们表示——
回应了渔民呼声,兼顾了刑罚执行
钟团玉代表
夏永祥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安市康厝畲族乡金斗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团玉在履职中注意到了这样一类群体——从事涉海涉渔职业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们大多以海以渔谋生,如果因接受社区矫正而不能出海,就会影响生计。但是受限于出海捕捞作业距离远、范围广、周期长,教育帮扶、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等情况,为防止他们出现脱管和再犯罪现象,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在批准出海捕捞作业等方面存在一些顾虑。
在福建省霞浦县接受社区矫正的陈某某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申请出海作业,但因处于严管期,社区矫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霞浦县检察院了解后,依法建议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同意陈某某经常性跨确定海域活动的申请,使其得以顺利上渔船务工谋生;同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通过查询船舶轨迹、微信和卫星电话不定期连线抽查等办法跟踪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对此,钟团玉代表给予积极评价:“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不应该‘千人一面’,而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这一举措兼顾刑罚执行与渔民生产生活,是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注意到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出海请假难、监管监督难、教育帮扶难等困境,立足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职能,部署全国11个沿海省份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岱山抲鱼人渔业专业合作社党总支书记、理事长夏永祥此前受邀参加过最高检和司法部在浙江省舟山市共同举办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工作现场交流活动。
“舟山市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有益的探索。”谈起自己家乡的检察工作,夏永祥代表将他了解到的情况与记者作了分享:“舟山市检察机关支持、协助市司法局在全国首创‘海之矫’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形成监管监督帮扶‘三位一体’、数据共享、靶向矫治的‘舟山解决方案’。全市已有200多人次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获准出海作业,人均增加年收入13万余元,并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目标。”
“这项工作真正考虑到渔民的具体实际问题,听到了渔民的呼声,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夏永祥代表表示,“值得点赞!”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单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