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夯实基础,增进“组织力”。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1814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全县各乡镇初步形成以乡镇调委会为枢纽,村居调委会为基础,其他调委会为补充的纵横结合、覆盖严密、高效便捷的调解网络体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
强化教培,增进“硬实力”。利用人民调解大讲堂、调解员季度培训会、专题会、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对调解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及时“加油充电”,补足精神之“钙”,补齐业务“短板”。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228批30000余人次,实现人民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双提升。
发放补贴,增进“内驱力”。严格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政策,充分发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强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审核认定工作,规范县乡村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类型补贴。今年以来,全县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650余件,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积极性的“内核”潜能。
调普结合,增进“渗透力”。利用综治宣传月、普法江淮行等宣传节点,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法治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大讲堂等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在调解案件中,现场以案释法,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落实回访,增进“回馈力”。安排专门人员定期回访当事人,检查案件有无疏漏,采取的方法措施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正确,同时听取纠纷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