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长江日报收集编辑: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8日讯 3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李迎久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直播讲解部分电商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等“刷单”方式,提高排名、吸引顾客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李迎久。记者杨涛 摄
网友问:网商与他人签订的刷单合同是否有效?
法官答:无效。
网友问:刷单被坑,能否依法维权?
法官答:刷单行为民事上认定为无效。刷单不是真实交易,实质是虚假交易,虚假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关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规定,刷单行为民事上认定合同无效。
网友问:网上与他人签订什么样的合同算虚假宣传?
法官答: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直播结束后,李迎久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轮值两周,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
(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邱实 张粤 余雅晨)
【编辑:邓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