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28日讯 见过请人帮自己刷单博好评的,你见过花钱帮对手疯狂刷1505单的吗?3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李迎久做客长江日报“周二之约”问法官专栏,为网友直播讲解部分电商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等“刷单”方式,提高排名、吸引顾客的现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其间讲解的一起刷单案刷新了大家对网络刷单的认知。
图为直播现场。记者杨涛 摄
为了维护公平交易,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某宝网络购物平台规定,对于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销量等妨害买家权益的虚假交易商品,给予该商品网搜索降权的市场管控措施,即调整该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购物平台开设了一家网店,主要经营论文相似度检测业务。突然有一周,该店销售暴增千余单。网店的异常销量引起了购物平台的注意,经查,其中有一名客户分三次购买了1505单。购物平台认为该网店涉嫌虚假交易,对其商品搜索功能给予了降权处罚。
被降权后,该网店大呼冤枉。购物平台复查发现这些刷单并非该网店所为后,恢复该网店商品的搜索排名。但搜索降权期间,其口碑、经营遭到破坏,损失超过10万元。接网店报警,警方发现这些刷单是其竞争对手童敏所为。童敏在同一购物平台开有一家同样以论文相似度检测业务为主的网店,出于报复并从中获利的目的,雇用周冰于凌晨以同一账号三次恶意购买对手网店的商品1505单,误导购物平台对其商品作出搜索降权等处罚。
一个月后,警方将童、周二人抓获。童敏随即赔偿了受害网店的经济损失15万元。
受理该案后,法院审理认为,童、周二人主观上具有报复和从中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通过损害被害单位商业信誉的方式破坏被害单位生产经营的行为,并造成了10万元以上的损失,二人的行为与损失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鉴于此前童敏已依法赔偿受害网店损失,法院依法判决,童敏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周冰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予刑事处罚。
李迎久法官介绍,这种“反向炒信”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刷单,但仍然是一种对于网络环境具有破坏性的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搜索排序属于互联网经济的运营方式,应认定为生产要素。在刑法解释上,可以比照实体经济的信誉、商誉予以解释。“反向炒信”既损害了对方的商业信誉,同时也破坏了生产经营,二者竞合的应择一重处。
直播结束后,李迎久法官将继续留在专栏轮值两周,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问。(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邱实 张粤 余雅晨)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