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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经视收集编辑:湖北经视
从小就学坏,长大还得了。山东潍坊的一家小商店里,进来了一位年轻小伙儿,买了一包烟。付完钱以后,小伙子突然掏出身份证,亮给老板娘说:“我是未成年啊,你卖给我烟,你违法。你给我一万块钱,咱俩私了吧。”这一出,把老板娘看呆了,想把钱退给对方,但小伙子,不,应该是小孩子,他不干,非要一万块钱。老板娘没办法,只好报了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你说这孩子,不到18岁的年龄,却有着80岁的算计。把帽子口罩遮得严严实实,高出同龄人一头的大个子往前一站,真的很难判断是不是未成年人。不过,这位小朋友真以为,这样就能让别人乖乖的掏出一万块钱吗?法律人士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老板娘或许是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但如果事出有因,也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不管该怎么判定和处理,都是法律的事,轮不到你来钻空子、讹钱财。
相比老板娘,这名男生的情节可能更严重。根据刑法,敲诈勒索财物的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他开口要1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数字。特别要说明的是,即使他不到18岁,只要到了16岁,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知他行动之前,把这一条款搞清楚没有。
真心希望,这名男生只是一时糊涂,还有改过的机会。大奸大恶之人,从来不是一天炼成的。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时候,一步路走歪了,一生就走错了。
【评论员 刘畅;编辑 郭睿;主编 程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