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我们在此作出如下温馨提醒:
春暖花开,孩子们顺利开学步入校园,校外培训机构行业也逐渐恢复。在此,请家长们理性看待校外教育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正确引导子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如需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教育培训,敬请做到以下“四必须”“三不要”。
四必须
一、必须现场甄别资质
必须做到“两看”:看证照,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悬挂于机构显著位置,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看公示,机构培训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所载办学范围相符,培训人员队伍情况(含学历、专业是否有相应层次的从业资格证、专兼职等)应向学员及社会公开,相关资质证明须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除证照和教师公示外,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将预收费监管账号、开户名称、收费标准、退费程序、培训服务合同等信息公示在机构前台或入门接待处。
二、必须重视资金安全
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须以机构名义开设唯一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学员预付学费。当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预缴学费须全部进入预收费资金监管专户,切勿把学费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三、必须妥善保管凭证
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需统一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请家长必须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并主动索取以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等消费凭证。
四、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进入机构须配合测温,如遇发烧等特殊情况应避免进入机构。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切实做好个人及孩子的健康防护。
三不要
一、不要参加隐形变异培训
自2022年1月1日起,番禺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变更办学内容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请家长不要为孩子购买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课程,不要参加以“家教”“衔接班”“活动营”“托管写作业”“一对一”等名义私下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不要缴纳超期超标费用
请家长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5000元。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期超标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三、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请家长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等,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报课缴费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并要求机构负责人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条约。
我们诚邀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有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欢迎您拨打番禺区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3年2月9日
来源:番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