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近日,云南大理洱源交警收到举报称,县城周边有两辆机动车涉嫌未成年人驾驶。获悉情况后,洱源交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民警发现车辆所属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者未成年人王某(17岁)、杨某(17岁)。
民警随即联系王某、杨某及其家属到大队进行核实。经询问,王某、杨某对通过手机软件修改电子驾驶证的方式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机动车,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洱源交警依法对杨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其属未成年人初次违法,对其不予执行拘留,同时王某因二次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洱源交警依法对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家长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重视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 END—
供稿丨 洱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