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及回复截图
“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近日,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浙江省卫健委对一名网友提出“增设非独子女陪护父母假”的建议作出回复。
该网友提出,目前浙江省政策只针对独生子女有5天父母陪护假,而非独生子女没有此假。“孝顺父母、陪伴父母是人伦纲常,不应以独生子女或非独生子女区分。特别是70后临近退休的非独子女(当时国家并未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父母年岁更高,病患机率也相应更大,更需陪子女陪护。”他认为,天津,贵州,四川,湖北等多地已相继出台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政策,浙江应及时跟上。 综上,希望浙江省尽快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
2月21日,浙江省卫健委回复此留言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8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这是针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保障。
“您提出希望我省尽快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设非独生子女的陪护父母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浙江省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到,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政策于2021年推行。全国范围内,福建、河南、湖北、广东、江苏等省份均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在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查询看到,近年来陆续有网友提出扩大父母陪护假适用范围的建议。2022年,有网友提出,自己是非独子女二胎家庭,无法享受陪护假不合理。当时,浙江省卫健委答复称,独生子女陪护假政策是针对在国家倡议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给予的必要照顾,针对现在鼓励生育的大环境,该省已出台鼓励二孩、三孩的有关政策法规,“你的建议我们会向相关部门反映,供研究完善政策时参考”。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