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收集编辑:成都日报锦观
1月4日,国航、东航、川航、祥鹏航等航空公司均宣布称,自1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征收标准。据了解,与调整前征收标准相比,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下降10元或20元。
1月4日,川航发出通知称,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要求,自2024年1月5日及以后销售的航班客票,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富 供图 杨富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文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