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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 杨斌报道)近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博州边境管理支队博乐边境管理大队海西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思卡尔·赛尔克报警,称其在田地里捡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请求民警救助。接警后,该所民警马尉铭、张生元立即赶赴现场。经辨认,受伤的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1月29日,民警在检查猎隼翅膀处的伤口。通讯员吕志恒摄
通过现场观察,民警发现猎隼的翅膀有明显伤痕,随后带回派出所对鸟的进行了简易治疗,并准备了食物和治疗药物,安排专人进行喂养和护理,待猎隼的伤口愈合、恢复飞行能力并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时,再放归大自然。
1月29日,民警对猎隼的伤口进行换药治疗。通讯员吕志恒摄
据了解,猎隼属季候鸟,大型猛禽,以鸟类和小型动物为食,主要生活在内陆草原和丘陵地区,栖息于山区开阔地带、河谷、沙漠和草地。
1月29日,民警给猎隼喂食。通讯员吕志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