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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案。
敦煌农商银行与黄某等9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生效后,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敦煌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商议,法院与银行决定分批拍卖抵押房产,首次执行期间,强制划扣被执行人账户存款38089元,并拍卖黄某名下位于转渠口镇漳县村商铺4套,两次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2181240元接收该部分资产。近日,担保人殷某、刘某2人主动履行案款35万元,申请人同意免除二人的担保义务。
近年来,敦煌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涉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案件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为地方银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马冰阳)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