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五河”干流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五河”干流水域实行常年禁捕。禁捕范围和时间内,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五河”干流水域禁捕范围为:赣江干流起止位置以赣州市章江、贡水汇合口(八镜台)为起点,以赣江西支铁河闸、赣江北支茶叶港、赣江中支荷杨村、赣江南支五洲尾为终点;抚河干流起止位置以南城县万年桥为起点,以抚河西支东方村熊家、抚河东支东升星圩为终点;信江干流起止位置以上饶市胜利大桥为起点,以信江西支下泗潭、信江东支东风村藜蒿洲为终点;饶河干流以昌江景德镇景北大桥、乐安河乐平市中店村为起点,以饶河南支蔡家湾乐安河口、饶河北支杨家嘴昌江口为终点;修河干流以修河柘林大坝为起点,以修河宋家圩为终点。
这一措施的出台旨在保护“五河”干流水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和保护,以及推动生态农业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禁捕,让过载的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实现全省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进一步巩固和拓展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
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干流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起始时间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禁捕范围和时间内,因育种、科研、监测等活动需要采集天然渔业资源、在“五河”干流天然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此项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全省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保障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推动渔民转产转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对全国类似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