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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胡某2021年合法离婚,两个人的感情结束了,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可杨某却借着酒精壮胆,殴打前妻,被阿勒泰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22年7月7日21时46分许,被告人杨某酒后到前妻胡某经营的店内,就离婚后财产问题产生争执,被告人杨某借着酒劲将店门反锁后,殴打被害人胡某的肩膀及上半身,将被害人胡某打倒在地后,被告人杨某仍继续用脚踢打被害人胡某的腹部、胸部,并拿起在柜台上的剪刀戳被害人胡某的胳膊、背部、左大腿前部,致使被害人胡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肋骨多发骨折。后经群众报警,被告人杨某被当场抓获。
被告人杨某因家庭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胡某轻伤一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
10月26日,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
(通讯员 孙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