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每月有8000元退休金、独居且房屋即将拆迁”的“退休教师”人设骗取他人4万元,这是犯罪嫌疑人汪某第五次诈骗作案。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汪某提起公诉。
受害人高先生在松江经营着一家餐馆,自去年9月起,上了年纪的汪某经常来用餐,一来二往彼此熟悉,甚至与高先生爱人以“姐妹”相称。汪某声称自己是一名独居的退休教师,每个月有8000余元的退休金,丈夫已经去世,儿子是大学教授,但很少联系。
去年9月下旬的一天,汪某谎称自己家里的房子即将拆迁,能分到3套拆迁房,可以将其中的2套拆迁房赠与高先生夫妇和他们的儿子,前提是以后由高先生夫妇照顾自己,为其养老。高先生夫妇欣然同意后,汪某多次以拆迁房办理过户需要支付手续费、给自己的外甥女乔迁红包和孙女结婚红包等为由,向高先生夫妇借钱累计约4万元,并写下了相应欠条。
直至去年10月,高先生女儿回家探亲时发现父母频繁取钱,便催促高先生尽快要回钱款,并与汪某约定了还款时间。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汪某却失去了联系。高先生遂在网上查询汪某在欠条上留下的身份证号,发现她竟然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这才得知自己被骗,当即报警。
汪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她并非退休教师,也没有拆迁房,而是一名诈骗惯犯,所有关于自己和家人的情况都是编造的。自1987年起,汪某就多次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最严重的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汪某虽然每月有低保收入,亲戚也会给她一些补贴,但为了维持自己退休教师的体面人设,她平日开销较大,加之还有其他外债,便又一次将诈骗“黑手”伸向了高先生夫妇,骗来的钱款已全部被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就在去年9月,汪某向高先生骗钱的时候,她刚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执行。本次作案系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经审查,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