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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双版纳报收集编辑:西双版纳报
春节期间,景洪市人民政府根据《关于规范2023年春节期间宾馆酒店经营行为的通告》,组织发改、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查处了一批宾馆酒店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
01
景洪椿尚酒店管理店,未按约定提供住宿服务,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02
景洪罕枫客栈,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公安部门处罚。
03
西双版纳泰森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无检测报告以及健康证,被卫生健康部门给予警告。
04
西双版纳东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水泵房未设置应急照明灯,被消防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05
奈斯酒店管理(西双版纳)有限公司,未取得公共卫生许可证,被卫健部门处罚。
06
景洪三佑公馆,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07
景洪富莉江景度假酒店,无检测报告和健康证,被卫生健康部门给予警告。
08
西双版纳思瑞秋艺术酒店,检测报告不全,卫生许可证过期,被卫生健康部门给予警告。
09
景洪四合院别墅酒店,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黄金周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关于旅游市场乱象投诉共130起,调处75起。其中,游客朋友广泛关注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类占37起,调处28起。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曝光旅游行业中发现的违规商家,通过舆论监督督促商家进行整改,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节假日旅游市场。
希望广大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为景洪市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世界旅游名城核心区和泛亚通道枢纽城市”增光添彩。
温馨提示
欢迎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发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来源:景洪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