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周倩倩
“我以为酒驾了换个人报保险,没多大的事儿,没想到还连累了朋友……”近日,湖北宜昌葛洲坝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周某、李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得知庭审结果,被告人周某悔不当初。
7月21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被告人周某、李某一起在夜市吃饭、喝酒。酒后为了省下代驾钱,周某自己开车载着李某回家,结果没走多远,就撞上了路边的石墩。在下车查看车辆损失情况后,二人一合计便交换了驾驶位置,由李某驾车继续行驶。结果开了几十米远,回想起自己车辆损坏严重,越想越心疼的周某叫李某途中停下了车。
考虑到酒后驾车无法报保险,周某打电话叫来了朋友胡某,经被告人周某安排,朋友胡某佯装驾驶员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随后拨打了110。
警方赶到现场后,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经查询现场监控视频,周某等人醉驾、调换位置驾驶、找人顶包报保险全过程“露了馅”。结果,保险公司没有等来,却等来了刑事处罚。
承办检察官介绍,前不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葛洲坝检察院认为周某、李某系共同犯罪,依法将两案并案处理。鉴于周某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请人“顶包”,企图逃避处罚,李某虽驾驶路程短,但其交换驾驶位,帮助周某逃避处罚,主观恶性大,依法将二人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7月17日,宜昌市葛洲坝法院对二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两千元。对于帮助周某“顶包”的胡某,葛洲坝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酒后驾车被处罚,后悔的是一个人,牵连的是一家人。”承办检察官提醒,饮酒后,包括视觉、触觉在内的人体机能都会被酒精麻痹,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让驾驶行为变得十分危险。酒后驾车不仅会给驾驶员带来危险,也会危及同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发现驾驶人员有酒驾行为的,一定要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