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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晚霞报收集编辑:晚霞报
7月14日,晚霞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因征地补偿款迟迟不分配导致的家庭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父子之间再续亲情。
年过七旬的江大爷和韦婆婆育有两子。两子相继结婚后,全家九口人生活在一起。不久前,家里老房子拆迁,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发给全家征地补偿款共计160余万元。次子见父亲迟迟不分配补偿款,便多次与父亲沟通,但始终无果。于是,他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向本人及妻子、儿女共四人支付征地补偿费77万余元。
老房子的巨额补偿款,为啥迟迟不分配呢?经法院调查,原来,江大爷的次子多次向父母借钱买车、做生意等,父母尽力帮衬了20余万元,但次子却对老两口的生活漠不关心。鉴于次子的做法和态度,江大爷很失望,所以迟迟不愿分配征地补偿款。
经该案承办法官邱晶耐心调解,这对积怨较深的父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扣除各项借款,江大爷只需向次子支付补偿款50余万元,同时,次子每月需向父母支付500元赡养费。
“邱法官,补偿款我收到了,我每个月一定向父母支付500元赡养费。”7月11日上午,江大爷的次子给邱法官打来电话表示,这几天他想明白了,其实父母要的不是钱,而是子女的孝顺和陪伴。作为儿子的他,今后一定会常回家看看。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若直接开庭、判决,会导致父子关系进一步恶化,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找到双方的矛盾点,唤醒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爱,促使双方相互理解,解开心结。”邱法官提醒,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晚霞报记者 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