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权益,5月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通报有关情况, 第八检察部主任毛建忠发布8起典型案例,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吴秀玲发布《江苏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2)》(以下简称《白皮书》)。
据了解,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保护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加强警示教育。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对罪行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06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170人。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511人,提起公诉1063人。
2021年9月,16周岁的宋某某因使用手机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为逼迫离家居住的母亲回家,宋某某用酒精灯引火点燃家中书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元。苏州昆山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后,对宋某某开展帮教,并对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一个缩影。据《白皮书》介绍,2019-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帮助1297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学校,454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高等院校,2699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就业。
为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专业队伍建设,并积极引入社会支持力量,持续提高各项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引入138个社工组织、2536名社工参与开展相关工作。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下一步,江苏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通讯员:占东东 王青媛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