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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司法收集编辑:深圳司法
“都是你打小报告,领导才骂我”“还不是因为你偷东西卖钱”……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某工地领班熊某拍下工人金某偷偷捡工地纸皮卖钱的照片,并发给了单位领导,金某因此事被领导批评,便找熊某理论,但谁也没法说服对方,气急之下动起手来,金某报警,派出所将该纠纷委托给龙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时,双方各持己见。金某认为自己因为熊某“打小报告”挨骂,找对方讨说法合情合理,但对方不仅不承认错误,还动手打人,因此需要对方赔偿损失1万元。而熊某则表示,金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将工地的财物偷偷卖掉了,拍照汇报领导是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方不应该找自己麻烦,不接受对方索赔的要求。
眼见双方情绪激动,任其发展,恐怕又会上演“全武行”,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当事人沟通。
面对双方争议,调解员先与金某进行沟通。调解员指出金某擅自出售工地物品的行为不符合工地的管理规定,而且,金某提出的赔偿金额需有法律和相关证明材料支撑。调解员建议金某换位思考,站在熊某的角度,理解熊某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反映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另一方面,调解员积极与熊某沟通,虽然其拍照向领导汇报是自己职责所在,但是在与金某理论过程中不应动手伤人,建议双方友好协商,一同解决问题。
最后,通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双方达成500元赔偿合意并签订调解协议。
本案中调解员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双方普法释理,并通过以情说理的方式,劝导双方既为同事关系,更应友好沟通,并提供纠纷的解决方案。最终,当事人双方认识到自己行为本身的不妥处,表示以后会注意理智沟通,本次纠纷圆满化解。
文:司新宣、坪山区司法局
通讯员:刘川、赖逸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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