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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为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一些家长不惜重金将孩子转学到更好的学校。陈某以办理入学、转学手续为名,骗取林某、夏某等人共10.3万元。因涉嫌诈骗罪,陈某近日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荔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提醒,在办理子女入学、转学等手续时,家长要多向教育部门、校方咨询,通过合法途径办理手续,切莫听信某些“关系户”的承诺,以免钱财被骗。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