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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沈法宣
3月1日,湖北恩施中院、湖北宜昌中院、重庆第五中院共同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长江保护法》施行三周年之际,湖北恩施中院、湖北宜昌中院、重庆第五中院在恩施州巴东县召开座谈会,深化鄂渝三地法院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这是继2022年《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签订和2023年《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宜昌宣言》发布之后,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协作备忘录》从推动审执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队伍共建、深化宣传配合四个方面就深入运行鄂渝两省市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作出表态。
《协作备忘录》明确,涉长江保护重大、复杂、敏感、疑难案件进行会商,密切司法对接,加强异地执行协助配合。推进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实行流域司法信息系统对接。建立三地环境资源专家库。共建涉长江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共同提升法律适用能力,构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形成声势,树立导向,提升三地环境司法的整体影响力,打造鄂渝两省市三地长江大保护工作品牌。
同时,三家法院聚焦长江三峡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污染等问题,与邀请的湖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交流探讨,共谋长治之策。并联合发布10个典型案例,重点保护长江水资源、生物多样性,推动消落带和石漠化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人文景观、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