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锦获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业务协同 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 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完成原林权登记资料清查移交,有序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强化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业务协同,健全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全面完成原林权登记资料清查移交。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督促本辖区尚未完成资料移交的县(市、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要求,加快推进资料移交,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有序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尚未完成数据整合的地方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林草部门要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数据整合汇交。
强化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业务协同。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强化业务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坚持便民利企,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
健全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各地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应当立足本地信息化建设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积极推进林业管理和林权登记信息互通共享,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
《通知》强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保障经费,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国家关于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此外,《通知》要求,尚未完成资料移交、数据整合的地方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省数据移交整合的年度工作安排,于2023年3月底前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将通过全国不动产登记月报系统、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积极、工作协调配合不力的地方,部、局将视情况进行通报。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世芳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冯嘉良 供图 自然资源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