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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瓜州融媒体中心收集编辑:瓜州融媒体中心
1月8日,瓜州县参保职工王某在瓜州县人民医院直接结算新冠门诊医疗费用58.92元。其中,合规费用55.39元,医保报销44.31元,个人现金支付14.61元。成为瓜州县首例享受基本医保新冠门诊报销的参保人员,标志着新冠感染治疗费用“乙类乙管”门诊政策在瓜州县落地实施。
近日,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新政策全省统一从2023年1月8日执行至 2023年3月31日。
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瓜州县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第一时间行动部署,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医保局业务人员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改造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联调联试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全面畅通的“一站式”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下一步,瓜州县将继续加大新冠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政策宣传,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各项经办工作,有效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落地。同时,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不因医保结算问题影响政策落实,保障好新冠感染住院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疫情感染门诊费用负担,确保人民群众平稳渡过感染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