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拌黄瓜”是我们日常餐桌上最常见的一道凉拌菜,但是你可能不知道就是这样一道大众所熟悉喜爱的美食,前段时间,在位于红河水乡的某餐馆就因为未经许可擅自在线上制售“凉拌黄瓜”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究竟为何,我们跟随记者的镜头一起来了解。
接举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登录查询美团平台,调查发现当事人所经营的饭店在美团平台销售“凉拌黄瓜”。涉嫌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报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明该饭店经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其制售“凉拌黄瓜”菜品在线上销售的行为超出了核准范围。
据了解,未经许可擅自在线上制售“凉拌黄瓜”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规定。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可对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者 段勇秀】:经过这次案子,就是线上销售凉黄瓜这个事情,现在相关部门已经通知我们整改了,然后我们这边也及时处理,积极配合,已经把线上线下这个凉菜,我们都下架了,也不再销售了,我们凉菜下架了,但是我们还有很多其它特色菜品,欢迎广大顾客来品尝。
此次违规制售“凉拌黄瓜”,鉴于该餐馆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案件调查,及时主动下架了在美团平台上销售的“凉拌黄瓜”,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市民选购凉菜要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家,并注意店内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情况,不要购买路边流动摊贩常温裸装销售的散装凉拌菜。一次购买量够一餐食用即可,未及时食用完的应在8℃以下冷藏,但也不应超过24小时,以防发生腐败变质。食品安全无小事,对冷食类食品制售作出严格的规定,是从食品安全方面的考虑,目的是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潘昱杉】:在此要特别提醒餐饮服务提供者,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网购凉菜要选择具备凉菜制售资格、可短时送达的商家。如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毕晓艳 赵晓颖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