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尹周航 何苗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南漳天盛药业有限公司回访,企业负责人刘先生欣然接受了在企业建立“检察护企”联系点的建议。
“有了‘检察护企’联系点,公司可以规避许多风险,与检察机关的沟通更便捷,企业发展的‘加速度’也能更快提起来。”企业负责人刘先生说。
6月21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2月29日,南漳县检察院收到南漳警方提请批准逮捕的任某某合同诈骗案。经查,2023年1月,被告人任某某利用被告单位广东某医药有限公司,在明知自己公司无资质、无能力提供所需货物的情况下,谎称具有购货渠道,诱骗襄阳南漳天盛药业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药品销售合作协议》,骗取购药款458万余元。
任某某到案后拒不认罪认罚,辩称自己对诈骗行为不知情。结合在案的证人证言、合同文书等证据,承办检察官认为任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基本事实清楚,在依法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针对证据取证和收集问题制发了《继续侦查提纲》,对任某某的行为定性、法律适用、侦查方向、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详细建议。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比任某某每一笔转账后发现,天盛公司的购药款有279.4万元被用于归还知情的郑某,遂于今年5月及时冻结该笔279.4万元被骗款。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下,该笔冻结款将于近期归还天盛公司。
“在签订合同前,务必要核实清楚对方身份信息,并实地考察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交易对象的真实性及其履约能力。同时,要随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核实对方能否按合同约定正常履约,不轻信对方开出的‘空头支票’。”5月27日,南漳县检察院联合南漳县公安局到天盛公司回访,承办检察官给出上述建议。
南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探索“检察护企”新模式,选取县域内代表性企业建立联系点,制发《检察护企联络卡》,开展针对性法治宣讲,从源头防范诈骗,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