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庆敏
近日,一场似乎早已板上钉钉的案件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浙江绍兴的陈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服刑18年之后,迎来复查机会。2月25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这个案子由我和韩磊律师共同代理申诉,希望本案能够再审,重新审理。我们努力申诉5年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浙江省第二监狱。蓝天彬 供图
“我坚信父亲没有杀人。”2月25日,正在福建工作的陈某某的儿子在电话中对长城新媒体记者说。
“最近,我们再次走访了命案现场,到浙江省第二监狱会见了陈某某。我们认为,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未能达到确实、充分,真凶可能另有其人。”蓝天彬说,刑事案件申诉能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是非常难得的,这是关键一步,意味着检察院也可能认为案件存在重大问题。
为买凶打人作担保引发命案
1955年出生的陈某某,是浙江绍兴人。2004年6月下旬,陈某某的亲戚肖某某从湖南到浙江绍兴探亲时,在陈某某家认识了附近村的妇女徐某某。肖某某听说徐某某与邻居有纠葛,便主动提出帮徐某某教训她的邻居。徐某某表示,愿意出1万元报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当时,陈某某表示,为此事作担保。
案发时,陈某某的住所。蓝天彬 供图
2004年7月初,肖某某拿到徐某某的8000元后即逃走。此后,徐某某多次找陈某某,要求肖某某退钱。为此,陈某某和其妻舅刘某某赶到湖南,刘某某找到肖某某要求退钱,但遭到肖某某拒绝。没有要到钱的陈某某和刘某某先后返回绍兴。
长城新媒体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由于徐某某多次纠缠,要求陈某某归还钱款,陈某某遂生恶念,并准备了安眠药。2004年8月7日晚,当徐某某再次到陈某某家要求还钱时,陈某某让徐某某饮用放了安眠药的绿豆汤。徐喝后昏睡。陈某某趁机用尼龙绳、编织袋及门帘布捆绑徐某某,然后,将徐某某和徐的自行车搬到其妻舅刘某某的船上。
案件发生地。蓝天彬 供图
判决书显示,当晚10时许,陈某某叫其妻舅刘某某开船。船驶至绍兴南新村附近的大寨河时,陈某某将徐某某和她的自行车抛入河中,致徐某某溺水而亡。
供述前后不一上诉获改判
尽管陈某某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所作的供述前后不一、相互矛盾,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收集在案的证据,足以证实陈某某让徐某某食用投放安眠药的绿豆汤致徐昏睡后,将徐某某抛入河中杀害的基本事实。因此,陈某某否认杀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之辩解和辩护理由,已被相关证据否定,不予采信。
2005年3月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陈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8万多元。
“父亲被捕时,我正在读高中,当时觉得很不光彩,抬不起头来。”陈某某的儿子对记者说,家里的经济状况也明显变差,生活只能靠出租房屋勉强维持,2018年才把欠债还清。
1998年的陈某某(中)和家人。资料图
对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陈某某表示,为徐某某买凶打人作担保的,是其妻舅刘某某,用绳子捆绑并将被害人推入河中的,也是刘某某。还称刘某某证言不实。同时,辩护人提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安眠药是谁投放的,也不能证明是谁将被害人推下河的。
对于陈某某的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某提出担保者、杀人者都是刘某某,仅是其一人之说,无其他证据印证,也与其原先的供认不符,故陈某某提出的异议不能成立,不予采信。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
“本案存在何种具体情况,判决书未能说明,含糊其辞,不能让人信服。”蓝天彬说。
判决书。资料图
2005年10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陈某某的量刑部分,维持其余部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次次申诉终于迎来立案复查
尽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但陈某某依然对判决不服。2014年,陈某某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
2016年,陈某某以“真正的担保人及杀害徐某某的人是刘某某,自己没有杀害徐某某的动机和行为;刘某某的证言为虚假证言;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行为”为由,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得到的结果是: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复查。
陈某某寄回家的信件。资料图
“我们代理申诉后,认为本案事实并未查清,真凶可能另有其人,很有可能是潜逃多年的刘某某,至今尚未归案。”蓝天彬对长城新媒体记者说。
蓝天彬认为,刘某某在案发前后有诸多反常行为,肖某某是他的亲外甥,他为肖某某和徐某某一事提供担保的可能性更高。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刘某某故意隐瞒了真名,使用的是假名,其供述自相矛盾,不合常理。而且,刘某某极有可能在监视居住期间脱逃,导致本案基本事实难以查清。蹊跷的是,案发前,刘某某购买了30颗苯巴比妥安眠药,而死者徐某某体内有苯巴比妥成分。
“陈某某的3次有罪供述自相矛盾,真实性存疑。”蓝天彬表示,本案存在重大疑点,比如,陈某某作案动机存疑、犯意何时产生存疑、参与作案的人数存疑、是谁实施下药行为存疑、是谁搬运徐某某存疑、是谁把徐某某推到河里存疑等。
蓝天彬律师。蓝天彬 供图
在走访中,蓝天彬了解到,陈某某平时乐于助人,邻里关系比较和谐。此人患有骨髓炎,右手使不上劲,不太可能搬得动徐某某。“陈某某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判决阶段均翻供,坚决否认自己杀人,指认刘某某杀人,可信度较高。”蓝天彬说。
陈某某的儿子告诉长城新媒体记者,他父亲是村里的“土律师”,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虽然内向,但为人热情,曾免费帮过很多村民打官司。
从2004年8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陈某某至今已经服刑18年多。在蓝天彬看来,人生没有几个18年,死刑案件应当实行最严格的证据要求,本案物证和书证等证据并不能直接指向陈某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答复函。资料图
“我们的申诉,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的答复。”蓝天彬对长城新媒体记者说,他们会继续努力,期待检察院复查后提起抗诉,期待法院启动再审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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