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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读本收集编辑:丽江读本
枪爆无小事
民安重泰山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
长期以来,永胜县公安局对涉枪爆违法犯罪采取严打高压态势。通过多形式宣传,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普法工作,近日,辖区群众主动上交气枪一支。
群众主动上交气枪1支,不处罚予以表扬
1月25日,涛源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辖区群众在接受民警的宣传教育后,主动上交气枪1支,民警对该群众主动上交的行为予以表扬及肯定,同时鼓励其要多向身边人宣传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工作,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缉枪治爆”工作对于辖区安全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公安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年来,永胜县公安局紧密结合辖区社会治安实际,深入乡镇,逐户走访摸排,全力开展非法枪爆物清查收缴工作,成效显著。同时,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了非法枪爆物品严打、严治、严防、严管的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持有枪支会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非法持有及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对于主动上交历史遗留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弩等物品且未用于违法犯罪的,一律免于处罚。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缉枪治爆”工作,主动上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枪爆违法犯罪,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