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的程蝶衣,一个不完美的主角,却让人讨厌不起来

看完有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但是一直在想,一直想一直想,竟像着了魔一样。这部电影的格调,气氛,与《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有异曲同工之妙。松子与蝶衣,同样是缺少父母之爱的人,一生都在追求爱与被爱。不过蝶衣的从一而终让这种情感更加的孤傲。而两人在后期的自暴自弃也有相似之处,松子选择了暴饮暴食,蝶衣抽起了大烟。《霸王别姬》,暂不提其对“背叛”这一主题的诠释,我个人觉得影片最重要的一个精彩之处是对程蝶衣这一人物的塑造。

《看电影的艺术》里说,确立电影的主题常常是困难的,主题不会像一道光闪过银幕中央那样自己呈现出来。有时我们只有到离开影院开始思考和讨论电影时才可能理解主题。经常有这种情况,仅仅向没看过影片的人描述电影就能帮助我们理解主题,原因在于我们倾向于首先描述给自己印象最强烈的事情。那么,对于《霸王别姬》,我最想与人描述的便是哥哥饰演的程蝶衣。可以肤浅地得出结论:这或多或少是一部以人物为中心的影片。

这不是一个完美的主角,可以说,是一个一生中充斥着各种“污点”的人,但是,他却让人讨厌不起来。先说污点,第一,性格上不是男人那种充满阳刚之气的感觉,如果是别的角色,或许会被人取笑成“娘”;第二,给日本人唱戏,这要是单独拎出来,不知会被多少人唾弃,可他是程蝶衣;第三,有抽鸦片烟的恶习,当然后期戒烟的日子多少洗白了这点。然后零零碎碎的一些脾气倔啊,孩子气啊,偶尔发飙啊,这都不算缺点了,放在程蝶衣身上只是更能体现他入戏之深,用情至深。

然而,就是这样的程蝶衣,刚看完时令人五味杂陈。越想越觉得,这个人真性情,别致得令人喜欢。第一,他对段小楼的爱,就是把自己当成虞姬爱着霸王一样,更像一种女性对男性的爱,而非同性之间,真真把一个戏迷戏痴戏疯子演到了家。不是很适应,却越想越觉得凄美。第二,他给日本人唱戏,事出有因,是为了救小楼。当然,他没有任何的犹豫,一知道马上披上披风,也没有纠结“我给日本人唱戏会不会被骂呢”,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庭审时,他甚至说“要是青木还活着,京戏就传到日本国去了”,不是程蝶衣,谁敢说出这样的话。毫不犹豫的给日本人唱戏,不仅没让人觉得他是“汉奸”,反而更把他活在戏里的感觉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是多么单纯耿直的一个戏疯子啊!第三,蝶衣其实是外柔内刚,与小楼的外强中干对比鲜明。挨打时,咬紧牙关不求饶,没有发现戏班子里有第二个这样“顽固不化”的人;庭审时,只说实话,不肯用菊仙事先说好的“日本人打他,用枪逼着他唱的”,以不卑不亢之语气陈述事实,更让人明白,他不会为了偷生,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举措。

最后,他对小楼的爱慕,大概不能算违背良心的作为,他的经历,使他把自己当作一个女子一样去爱,再怎么样,这都是一种干净纯粹,掏心掏肺的爱,与所有爱情故事一样,动人。还有,个人觉得他对袁世卿只是一种知己的感觉,还有,为了那把剑,与对小楼的爱不同。

“那把剑的主人能救我”,有人认为这是他把希望寄托在四爷身上的证明,可我觉得这句话多半是菊仙为了逼袁世卿救蝶衣胡诌的,(个人理解),菊仙是会做出那种事的。如此干干净净的一个戏迷戏痴戏疯子,如纯洁白莲,如熊熊烈火,让人看完止不住去想,不断想要理解他,明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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