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联4》与《蜘蛛侠2》中的几个法律小问题

距离复联4上映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蜘蛛侠2也于6月28日在大陆首映。两者在中国大陆上映的时间皆是全球最早,而大陆的票房也给予了相应的回报:复联4共计42.4亿人民币,蜘蛛侠2则仅用4天多的时间便已突破8亿数据来自猫眼票房)。


目前,复联4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热映中,全球累计票房已经达到27.6亿美元,距离阿凡达的历史票房冠军记录仅差1200万美元(数据来自IMDbPro)。并且,漫威已经官方宣布了复联4即将在近期重映,并加入了7分钟的删减片段,打破阿凡达的历史记录、独享影史票房冠军宝座只是时间问题


据凯文费吉确认,蜘蛛侠2是MCU第三阶段的结尾,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笔者算不上超英的狂热粉,也从未完整看过任何一部漫画。但自从2008年钢铁侠1入坑以来,修修补补,也算是看全了近二十年来的所有超英电影。

上到被捧为神作的诺兰蝙蝠侠三部曲与扎导三个半小时终极剪辑版的守望者,下到已经被大多数人遗忘的康斯坦丁、夜魔侠和已经成为新版死侍重点吐槽对象的绿灯侠,甚至于上世纪末的刀锋战士系列和施瓦辛格扮演急冻人的蝙蝠侠与罗宾。自从2012年的复仇者联盟1以后,更是再未错过任何一场零点首映——甚至包括被Martha梗当场惊呆的蝙超和烂得让人难以置信的正义联盟

在复联3和复联4中,随着灭霸和浩克的两个响指,全宇宙一半的生灵化为灰烬,又在五年后“原地复活”。在零点首映场见证了这一重大事件的笔者,虽然在第一个响指后“幸免于难”,却在第二个响指后被激发了律师的职业病,为这其中显而易见的法律问题陷入沉思。

而在蜘蛛侠2的首映之后,这些问题不但没有被解决,反而更加模糊了。故此罗列一二,抛砖引玉,以供同好探讨。

下文对于蜘蛛侠2的内容有轻微剧透,故而等到电影首映之后第六天才发出本文。还未看过蜘蛛侠2的同好请自行选择是否继续阅读。


1.

已知事实如下

在复联3的结尾,随着雷神险些劈出大结局的那一斧子砍歪,灭霸打响了那个历史上最著名的响指,全宇宙一半的生灵就地灰飞烟灭。从第一个化灰的冬兵,到彩蛋里化灰的尼克弗瑞,再到蚁人2彩蛋里化灰的黄蜂女一家三口,电影里给了大量的正面化灰镜头。从灭霸的根本意图判断,化灰的应该只有智慧生物,不包括植物、动物等等“资源”(虽然对于“冬兵的枪还在振金胳膊为什么也化灰了”和“格鲁特作为一棵树为什么也化灰了”这类问题显然漫威是不打算回答了)。

在复联4中,灭霸响指五年之后,幸存的复仇者们从各个平行宇宙的时间线中收集了六颗无限原石,由浩克打响指让五年前化灰的人们全部“原地复活”。灭霸军团的袭击骤然而至,电影中也并未正面表现复活的场景。能推断出是“原地”复活的,在于蜘蛛侠与钢铁侠见面后的台词,表明蜘蛛侠复活后仍然在五年前化灰的泰坦星上,并且主观感受上只过去了几分钟而已。

而在最近上映的蜘蛛侠2中,政府将这一事件称之为“闪烁”(The Blip)。经历过Blip的人,与五年前的生理年龄保持一致,这就导致他们相比并未化灰的另一半人而言年轻了五岁,比如蜘蛛侠2中荷兰弟与小情敌之间的年龄差就被追平了(当然蜘蛛侠和他有台词的同学全都化灰了这么巧的事情就只能理解为剧情需要了)。而梅姨在晚宴上的演讲也表明,复活确实是在“原地”的——梅姨出现在五年前化灰的老房子里,把房子的新主人一家吓了一跳。


2.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首先是很多人都在考虑的安全问题。五年时间,世界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如果真的是严格的“原地复活”,那么很多人可能还不如不复活——比如化灰时正在坐飞机的,将免费体验一次高空无伞跳伞运动。原本的空地上可能竖起了高楼大厦,原本的房屋可能已经变成了一地废墟。事实上,只要复活的地方现在已经有了任何物体的存在,那对于复活的人来说都是一次极其痛苦的体验(相比之下确实还是无痛化灰比较仁慈)。更何况从宏观的角度考虑,在参照系都发生了变化的情况下,什么才是“原地”都很难说。

不过有了钢铁侠片尾的“精确制导”响指,加上灭霸在片头的自毁响指,以及根据浩克对于为什么没把黑寡妇也一并“打”回来的解释,可以推断打响指并不是“打一下化灰,打两下复活”的简单选择题,其实质是实现使用者打响指时的主观愿望,类似于召唤灯神或者收集龙珠召唤神龙。这样的话替编剧解释起来就方便得多了,比如浩克打响指时许的愿望是“让所有人都安全复活”。

但是对于这其中的法律问题,电影基本没有涉及,也不会涉及——除非是为了给复仇者们找个理由打内战,不然编剧显然不会碰这个烫手山芋。

主要有哪些法律问题呢?


3.

化灰后的身份问题。

这里以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为例。

被响指化灰的人,显然适用民法中的“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根据现行《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这里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时间限制。如果按照一般的流程,等浩克打复活响指时,距离化灰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五年,申请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时间限制都早已届满;如果政府将响指定性为意外事件,那只要相关政府机关统一确认因响指化灰的自然人不可能生存,则此后随时可以申请宣告死亡;而对于“战争期间”这一条,虽然复联3的标题是“无限战争”,而蜘蛛侠2的剧情也表明复仇者们已经向各国政府解释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各国政府真的将其定性为“战争”的可能性不大,毕竟灭霸根本不是受各国政府承认的国家实体,最多将其定性为“星际恐怖组织头目”或者“激进环保主义者”,所以这一条途径也无须考虑。

二是身份限制。有权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应当是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被告的近亲属和其他与被告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法院不会主动宣告某个自然人失踪或者死亡。考虑到灭霸打响指时的主观意愿是完全随机地抹除一半的生灵(当然这里其实也没说清楚随机的范围是每种生灵都随机抹除一半,还是在所有的生灵中随机抹除一半),因此每个家族从理论上来说都是可能有一部分人幸存的。如果不走运生在黄蜂女或者鹰眼家里,全家老小同时化灰,或者剩下的人精神崩溃,又或者只是幸存者单纯地不愿意去走这个程序,那么这部分化灰者该如何处理

考虑到这是一个全球(全宇宙)级别的事件,因此各国政府对于这一问题肯定会作出统一的特殊处理。但由于无痛化灰过于不留痕迹,而各国政府在经历了这一重大事件以后是否还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甚至是否还有政府存在也很难说,因此必然有大批人员无法被统计到,或者被错误统计——比如飞机机长化灰了,飞机坠入深海,五年后机长复活,乘客们可不会复活。再比如蚁人其实是被困在量子领域中,但也被作为化灰者列入统计。根据电影的情节,这是一个注定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

复联4预告片中被“米老鼠”解救的蚁人


4.

复活后的身份问题。

这个问题相对容易一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简单地说,就是“复活”以后,当你没死过,死亡宣告撤销。你对象还是你对象(如果没跟别人跑了或者不要你了),你孩子还是你孩子

当然了,从剧情张力的角度出发,这种“死而复生”之后,对象一般也不是你对象了。参见《珍珠港》,或者《荒岛余生》。

《荒岛余生》,熟悉的剧情

至于原来的工作,十有八九是没了。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劳动者被宣告死亡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撤销死亡宣告以后,劳动合同是否自动恢复目前尚不清楚(毕竟咱们这个世界没有灭霸);但是即使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或者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年不来上班恐怕也能构成“严重失职”了吧。而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单位来说,五年过去了,在一切已经恢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想要突然往机制里重新加入一半的人员,一时半会儿也是难以操作的。


5.

财产问题

化灰者们可能会先后经历人间两大痛苦局面:“人死了,钱还没花完”和“人还活着,钱没了”。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负责代为管理。宣告死亡的,则发生财产继承。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结合上文,化灰响指后的各国政府,很有可能会统一宣告死亡,并发生财产继承。由于为数众多的人类同时化灰,因此必然会发生大量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考虑到篇幅问题,这里就不做详细解释了。在这种局面下,各国政府可能会对法律进行相应的紧急修改(立法程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大幅简化继承的流程和手续;也可能会对化灰者的财产进行冻结,待局势稳定以后再履行继承程序。对于“全家化灰”留下的无人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归国家所有,会由政府统一用于灾后重建工作。等这一部分人复活以后,这笔钱政府还能不能还得上也很难说,作为国家征收的话对“维稳”颇为不利,可能会转化为国家债务,慢慢偿还吧。

社保多半是没了。政府为了应对这个级别的重大灾害,必然需要巨额的救灾重建资金。考虑到现实中多个省份的养老保险资金池已将近枯竭了,指望政府在灭霸响指之后还为化灰者保留其社保待遇,可能性不大。

商业保险肯定是没了。保险合同作为射幸合同,其本质是由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的特点决定的。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通过对事故发生概率的精确计算,得出足以盈利的保费数额。而现在随着灭霸一个响指,保险事故发生概率瞬间突破天际,保险公司肯定是第一批破产的。除非政府介入,那就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了,这里不再赘述。


6.

复活后的年龄问题

在蜘蛛侠2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桥段。Flash在飞机上饮酒,被MJ当场揭穿:“他是经历了闪烁的,所以他的实际年龄还没满21岁,不能喝酒”,然后空姐就收走了Flash的酒。

那么,对于复活的人们来说,究竟以哪个年龄为准呢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年龄,是以出生日期作为起算点,计算至当前日期为止。那么对于复活后的人们来说,就存在着五年的空白。根据复联4结尾蜘蛛侠的台词和蜘蛛侠2的剧情来看,化灰的五年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几分钟的时间,生理上也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说,经过化灰的人,生理年龄比“法律年龄”小了五岁

能否饮酒还是小事情,年龄与生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息息相关。比如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能否选举与被选举、能否缔结婚姻关系、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譬如一个法律年龄已经17岁的人,其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但由于经历过五年的化灰,所以其生理上才12岁,那么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从蜘蛛侠2的这个小桥段来看,美国政府应该是以生理年龄为准,如此更符合对于年龄之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但这也不可避免的将在程序上造成一定的混乱。

虽然笔者所在的世界中不太会有灭霸的响指,但却同样有可能面临类似的问题:譬如在《三体》等科幻作品中多次出现的冬眠技术,能够将人类的生理年龄“冻结”;抑或是《星际穿越》中所反映的,由于巨大的引力差而导致的时间流速差异法律对于年龄的定义,终有需要调整的那一天

《星际穿越》中的剧情


7.

电影情节终究是虚构的,编剧的能力也总归是有限的。特别是对于法律这类复杂的技术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

年初《流浪地球》热映时,又有人老调重弹,声称在危机面前,只有理工科才有意义。法学、历史、文学之类的人文学科,百无一用

殊不知,只要还有人类社会存在,法律就是维系社会运行所不可或缺的规则与纽带。君不见,哪怕在《流浪地球》中,人类甚至Moss的一举一动,还都是严格遵守着《流浪地球法》的嘛。

《流浪地球》中,救援队依据《流浪地球法》征用主角一行的车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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