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将,一生为中国捍守边疆,却被斩首,死后被裹进粗席直接丢掉

唐代的名将层出不穷,封常清在名将群里肯定算不上最耀眼的,但他有一项可能比较出众——长得丑。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中国古代选官选将时,长相是一个很大的得分项。当官要有当官的威仪,歪瓜裂枣岂不是损害了国之肱股的形象?

封常清不但长得丑,还瘸了一条腿,当个老百姓都嫌寒碜,怎么能当官呢。幸好封常清自己没有这么想,他找到一直仰慕的高仙芝,当时安西都护府的一名中级将领,毛遂自荐要当他的随从亲兵。高仙芝二话没说,就把他弹回去了。心里可能还在想,哪来的丑八怪。

也怪不得高仙芝官眼看人低,此时他已经在安西都护府声名赫赫,都护使面前的红人。手下亲兵个顶个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身材和颜值双高,怎么肯让这么个又丑又矮的封常清进来坏了一锅汤呢。

换个普通人,可能就不敢再来了。封常清却着了魔似的,天天找上门去,早晚打卡,一连几个月,高仙芝一出门就得看见他,不胜其烦。时间一长,高仙芝终于受不了了,也可能是怕损害自己的名声,毕竟封常清是仰慕自己才求到门上的,对他动粗总说不过去。

封常清终于如愿以偿地成为高仙芝的部下,做了一名傔人,也就是打杂的小吏。事关高仙芝门面的亲兵队伍还是没让他挤进去。

此事可以看出,封常清的执着和毅力已经超过了普通人。此时,他是蒲州猗氏人,已经三十多岁,随外祖父来到安西也有好多年了。当时的西域是中原流放囚犯之所,再加上汉胡混杂,对封常清的人生历练非常有帮助,他是个豁得出去的人。

在高仙芝手下做着枯燥的文书工作,封常清从不懈怠,兢兢业业地把工作做好,并努力把他能接触到的各种知识学会学透,终于有一天,他等待的机会来了。

天宝初年,已经归附大唐的达奚各部叛乱,高仙芝率2000精锐骑兵偷袭成功,一举平定了达奚各部,把大诗人李白的出生地碎叶收复了回来。

封常清也随军出征,不过这样的军功原本是和他这种书吏是没有关系的,但封常清最擅长的就是给自己创造机会,他又豁出了一把。

他写了一封报捷的文书,把己方的行军、沿途补给、所用战术和胜利详情写得清清楚楚。比当时常见的、喜欢夸大其辞、文学价值超过实用功能的捷报,强了无数倍。

但是,写捷报这事不归他管,高仙芝一直喜欢自己写捷报。可是当见到封常清斗胆呈上来的这份捷报后,高仙芝顿时就服了,这就是我要说的,原来这个封常清真是个人才啊。

一回来高仙芝就把封常清引荐给上司和同僚,让他们见识一下这位大才,当然还有自己的识人之明。看来记叙文写得好,出人头地也不难啊。

从此封常清正式进入高仙芝和安西都护府的权力体系,历任镇将、果毅、折冲,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在高仙芝摩下,封常清主要负责的是治军和后勤工作,每次高仙芝出征,封常清就出任留后使,为高仙芝安定后方。

封常清治军以严厉著称,谁的面子也不给,他很清楚自己的官位和事业由何而来,始终坚持把高仙芝的权威和利益放在第一位。

高仙芝奶妈的儿子郑德诠,官居郎将,自视高仙芝对自己以兄弟相称,平时就对高仙芝不甚尊重。封常清看在眼里,找机会把郑德诠直接仗毙了。乳母哭到高仙芝面前告状,高仙芝却没有处罚封常清,想来高仙芝也早就看郑德诠不顺眼了,只是碍于乳母情面不便下手。

封常清因此事而震慑全军,再也没人敢不听他的号令。公元752年,在高仙芝的一路提携下,封常清出任安西都护府副使。两年后,又代理北庭都护府正使,成为大唐的封疆大吏,一方诸侯。

正当封常清走向人生巅峰时,安史之乱爆发了。封常清正在朝中,向唐玄宗自请前往东都洛阳,招募军队征讨叛逆。封常清在洛阳只用了十天时间就招募起六万大军。可惜的是,安禄山叛军来势迅猛,封常清临时招募起来的军队根本不是对手,屡战屡败,把洛阳给丢了。

唐玄宗大怒,撸了封常清所有官职,以白衣之身在高仙芝军中效力。高仙芝也没有本事抵挡住安禄山的虎狼之师,一路败退到潼关。

这时候,高仙芝、封常清的老相识,监军边令诚在皇帝面前吹起了阴风。当年在安西都护府,他们就没少得罪这位太监,封常清的铁面无私更是让边令诚厌恶。唐玄宗给边令诚下敕令,以失地克扣军资的罪名先后斩杀封常清和高仙芝。

封常清死后被裹进一张粗席直接扔了,连坟墓都没有一个。纵观封常清一生,半路从军,率军攻破大勃律国,官至节度使,虽然诗人岑参曾为他的战功谱写过壮丽的诗篇。但与其他唐朝名将相比,他的才能和功劳似乎更集中于治军理政方面,也得益于他对高仙芝的忠诚。这两位亲密战友在黄泉路上,倒是结了个伴,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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