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规定赔款分39年还清,十年后清朝灭亡,剩下的债谁还

晚清很多人不愿意提起,因为晚清有太多的屈辱,在那段历史中,由于清政府软弱无能,与列强签订了太多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签订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因此才被称为《辛丑条约》,并且因为签订的日期是阳历9月7日,因此有一部分人也将其叫做“九七国耻”,此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约为9.8亿两白银。该条约的签订也标志着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一个工具,并且也标志着中国彻底的沦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家也可以将这个条约理解为列强再一次强加给我国的奴役性条约。

慈禧太后在1900年霸气的向各国宣战,下达了《对万国宣战诏书》,有人说慈禧是被义和团所谓的“刀枪不入”哄骗了,实际上慈禧可没大家想的那么愚昧,她只是希望依靠义和团的力量去抗击列强,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慈禧很清楚这些义和团的人是不可能刀枪不入的,但是他们可以给慈禧当炮灰,奈何义和团是真的没用,列强长驱直入,慈禧也很聪明,第一时间便带着光绪跑了,之后便派奕劻和李鸿章前去议和,议和的结果便是签订了《辛丑条约》,给晚清带来了巨大的耻辱,这项条约的影响非常大。值得一提的是,在条约签订十年之后,清政府便灭亡了。在民间流传这样一句话,人死债消,那么清朝没了,这笔债怎么算呢?

这么大一笔钱,清朝灭了洋人自然也不会吃这个哑巴亏,洋人当然不会就此罢休,他们要求清朝灭了,剩下的钱由国民政府承担,“一战”爆发之后,各国为了拉拢中国,他们宣布延缓赔偿期限,德国和奥匈帝国战败之后,中国以战胜国的身份抵消了这两国的赔款。苏联政府成立之后,他们也主动放弃了中国的赔款,准确的说各国都开始陆陆续续给中国退款或者自愿选择放弃,唯独日本一直不停的向中国要赔款。“一战”结束之后,日本无奈同意退还之前的,但是他们要求国民政府继续赔偿剩下的,讽刺的是,一直到“九一八”和“七七事变”之后,中国依然在给日本赔款,并且他们还恬不知耻的催着要。一直到了1936年,国民政府才宣布停止向日本赔款。

迫于国际舆论的原因,日本哄骗说将这些钱都用于在华搞文化事业,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国民政府对外宣称,之所以在战争时期依然对日赔款,他们是想借这种方式,在世界舞台上树立自己的威信,让别国看看他们的信誉,即便是对敌人也是如此讲信誉,用这种方式获得更多国家的支持,殊不知他们的这种做法寒了多少国人的心,当然这件事至今为止有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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