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贪污60两银子?治乱世用重典的朱元璋下旨剥皮揎草

明洪武帝朱元璋执法严苛是出了恶名的,手段之残暴让不少当官的如履薄冰。有人上朝前都要给家人诀别,如果能平安下朝回来,就得庆幸感叹又多活了一天。官当到这种朝不保夕的地步,也算是千古奇闻了。

那朱元璋究竟是怎么收拾那些不法官员,让他们噤若寒蝉的呢?

一旦被发现有贪腐行为,可不仅仅是砍头那么简单,朱元璋的做法是砍了头之后,还要剥皮揎草,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以警告继任官员,你要敢贪赃枉法,这就是你的下场!

这套让人毛骨悚然的做法,其实在《大明律》当中并无规定,是朱元璋为了反贪,特意创设并以《大诰》的形式加以推广。在那个时代,皇上的圣谕跟法律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后来,这一大招还不局限于贪腐的官吏,宫里的太监如果不老实,要玩个什么娶妻之类的把戏,也会被施以这种酷刑。

我们来看史料中的记载,赵翼《二十二史札记》:

“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白银)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以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说实话,这段记载如果是个贪官看的话,心里还不得虚得冒出大汗来。因为只要有老百姓告状一经查实,你的赃款金额只要达到六十两银子,那你就基本是个未来的人体标本,永远耻辱地站在衙门口上了。

还不仅仅如此,剥皮还有专门的场所,一般就设在衙门旁边,建一座庙,供奉着土地爷,这个剥皮的地方有个正式名字叫“皮场庙”。

想想你每天上班都要经过这么个阴气森森的所在,后脊梁能不冒凉气?更有甚者,等你到了公堂上,就在你办公桌的旁边,还悬着一个大口袋,里面装着的是剥皮之后往人的腔子里塞的草,每天看着这个口袋,你能不触目惊心?敢不朝乾夕惕?

那明洪武朝六十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作奸犯科的官员犯得着冒那么大风险吗?这大致可以用大米来换算一下:

据《明史•食货二》:“于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

就是说,在洪武二十八年以后,一两银子可购大米二石,而明代的一石约合现在的94.4公斤。按2018年大米均价2.12元每斤来计算,一两白银就是2×94.4×2×2.12=800.512元。

就按800块钱来说吧,再乘以六十两,就是4.8万元。那意味着赃银还不到今天的5万块钱,官员就可能被枭首、剥皮,揎草示众了。

明朝的一个正七品县官的年薪是多少呢?如果他好好上班,他们的俸禄是每月7.5石米或一年45两白银。

再折算一下,7.5×188.8×2.12=3001.92,如此一个县官的年收入约3.6万元,应该说是不算多,但是4.8万元多吗?也不多,所以一个官员如果脑子只要清醒一点的话,就不会铤而走险。

在历史记录中,朱元璋放的这个大招收到了奇效,官员还真没有人敢以身试法。

也有记载说,很多人贪腐还没到这个数目,就已经被朱元璋收拾了。比如德安县县丞,收受下面里长送的罗、绢、布共十匹,钞八十贯,就被凌迟处死了。(钞是明代发行的纸币,也叫宝钞,洪武时期,宝钞一直在贬值,本来一贯就是一两白银,但后来一两白银可以买两石米,用宝钞买就得五贯了。)

​那这个酷刑到底曾经用在过谁的身上呢?开国猛将凉国公蓝玉,他因为谋逆被朱元璋剥皮揎草,传示各地。

还有一例是洪武十三年九月初三,永嘉侯朱亮祖和他儿子朱暹与广东当地豪强勾结,使朱元璋冤杀番禺县令道同。朱元璋鞭杀了朱亮祖和朱暹后,那些土豪劣绅就被剥皮揎草,立在闹市之中,用以警示后人。

参考书籍:《明史》、《典故纪闻》、《朱元璋》、《二十二史札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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