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二年(1923年)三月三十一日,省参议员舒守恂在省参议大会上临时动议,揭发晃县知事朱纶焕对秘密卖淫女犯吴徐氏、张石氏及奸夫刘子照等三人非法就地处决,并放走同时诱奸的县署书记况铭勋、况国策一案,提请大会严惩朱纶焕。
舒守恂这一动议,得到多数议员的支持。
议会于四月四日据情咨转省政府,省府于五月三日决定依法撤办朱纶焕,另委舒绍亮继任晃县知事。

舒绍亮奉委后,匆匆上道,于五月二十七日傍晚到达芷江。
二十八日清早,正要从芷江起身赶来晃县接印视事,不料风云突变,“国军”第九旅骑兵营第一连连长黄钟先晚在芷江叛变,率领全连官兵,乘夜奔袭晃县。
黄钟一伙来到便水,适遇同营第四连由连长戴老翠率领,从上游乘船返回芷江。
黄钟乘其不备,夺其前站枪支一挑,向西疾进。舒绍亮得讯之后,不敢赴任,只好逗留芷江,暗暗打探晃县动静,再行定夺。
黄钟连于二十八日进驻晃州,即日策动驻防晃县的同营第二连“反水”。

该连连长罗文秘虽已当面点头,但他下去做工作时,却有人反对。因此他心里迟疑不决。
黄钟当机立断,决定先发制人,采取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实施暴力压服。于县城警察所门口,将反对最烈的黄副官杀掉,趁势截劫该连枪支三十余支,迫使罗文秘不得不俯首贴耳地跟着叛变。
二十九、三十两日,叛军把城里的缝纫机都搬到县长公署,缝制军衣、军旗。并胁迫朱纶焕宣布独立。
这时城内商绅都已避开,朱纶焕身边亲信大都主张采纳黄、罗意见,企图侥幸成功。
于是,朱纶焕于六月一日便毅然把县长职务交给第一科科长杜焕瑩代理,自己专事参与黄,罗策划戒机。
他们刻制关防,收编地方团练,成立“讨贼军湘军第一路游击司令部”,朱纶焕自任司令,黄钟任第一支队长,罗文秘任第二支队长。连日论功行赏,封官委职,大小官佐,充塞山城。

同时还联衔印制各种告示,贴满街头巷尾。
舒绍亮在芷江把探听到的晃县消息,逐一向上具报。
第九旅旅部即派来一位姓夏的副官,向朱纶焕、黄钟、罗文秘等晓以大义,劝告他们不要执迷不悟,迅即改邪归正,取消独立。
三人趾高气扬,置若罔闻。该旅旅长见其劝说无效,乃电令刘、李两营长于十一月督兵进剿。朱、黄、罗闻知大军压境,先自分崩离析。
黄、罗二人深夜潜逃,不知去向。朱纶焕则于十一日携带杜焕鉴以及家属和数百新编团练叛兵,向晃南仓皇逃走。
走时仅将县印契约委弃给县议会,所有公署文书档案、器具、房屋概行捣毁,并打开监狱,放出狱囚三十余人,作为挑夫。
六月十二日,刘、李两部收复晃城后,一面会同当地乡绅姚泽溥电告舒绍亮促其来晃视事,一面尾追朱纶焕。

朱纶焕携老挈幼,带着残兵,途中几经风险,方始逃到天柱,喘息未定,不料追兵亦已随后追踪而至,将其包围了。
朱本人连同由他加委的黄副官、王营长以及叛兵二百余人,全部被俘,于十七日解回晃县。
舒绍亮接到电讯后,于十五日抵晃,十八日由刘营长交给一颗铜质县印,舒得以于是日申刻启印视事。
同时呈报上峰,一面反映他接收困难情况;一面请求准许他责令在押的朱纶焕从速全面办理移交手续。
结果,朱移交的只是片纸清单,此外空无一物。

清单上简简单单的写道:“行政收入全年田赋、杂税、契税共洋八千二百零九元九角九分,支出应领八个月零二十六天薪饷计洋五千五百八十六元。两抵尚存洋二千元有奇。”
舒绍亮就凭着这片纸清单,着手收拾颓垣残壁,马马虎虎就任。至于被毁了的文书档案,他再也没法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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