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折鞭——元朝时南宋最后的县衙

县衙,即古代县级官署。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县一级行政长官行使职权的法定场所,也是下属官吏办理公务之地。古人云:“民非政不治,政非官不举,官非署不吏”。由此可见,县衙时为政必不可缺的机构。

钓鱼城石照县衙是宋蒙、元战争时期唯一延续到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年)的南宋地方政权机构,也就是说,在南宋王朝灭亡之后还坚持了3年之久,被称为“南宋最后的县衙”、“”元代的南宋县衙”。

为什么取名叫“石照”呢?这是因为古时候嘉陵江中间有一块石头,正月入镜,就好像一面镜子一样,所以取名为石镜,但北宋有一个皇帝的祖父名镜,为了避讳,就改成石照县衙。

合州石照县衙为南宋合州军民修筑钓鱼城时就山中民居改建,在规模和布局上体现出了钓鱼城战争时期因地制宜、讲求适用的独特风貌。

史料记载,在钓鱼城长达36年的抵抗战争中,建于护国寺后的合州州衙一直是抗战的指挥中心,而石照县衙则负责城中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的处理,为南宋中央政权在地方上的一个缩影。

石照县衙原本是由中轴线及东、西两侧副线三部分建筑构成。县衙的首部建筑照壁,与县衙大门相对,构成居中和震慑的作用和效果。照壁主体由青石砌成,高大方正。壁垣顶凿饰斗拱、挑梁及圆筒青瓦,鸱尾衔壁脊,四角小翘,似如崇楼广厦。

照壁,是中国传统建筑特有的部分。古人称之为:“萧墙”。照壁南面正中“石照县衙”四大字,集北宋书法家米芾墨迹而成。

照壁北面正中是“贪兽吞日”浮雕,画面里有一个形似麒麟的怪兽,叫“贪”,这是神话中的最为贪婪之兽,传说它吞下了无数的金银财宝,但它仍不满足,张着血盆大口,妄图吞吃天上的太阳,结果落了个粉身碎骨,葬身悬崖的可悲下场,此乃“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吞太阳”最终结局。

贪兽吞日

县衙前的石碑为宋代各级衙门必设之《戒石碑》。清光绪《合川志卷三·职方》记载:从宋代开始,合州及属县衙门前均有戒石碑的设立。碑阳“思无邪,公生明”六字为北宋著名政治家、史学家、散文家司马光手书,分别出自《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和《荀子·不苟》“公生明,偏生暗”。意思是“心存高远,才能摒弃邪念,秉公办事;为官公正,才能明察秋毫,清正廉明”。

县衙大门

戒石碑阴铭文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意思是:官员的俸禄来自于百姓艰辛不易的收获;如果你暴虐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是很容易的,但是朗朗青天不容欺骗,必将会有报应,受到严惩。

戒石碑阴铭

县衙大门外分别按古代形制设置石狮子、门墩、喊冤鼓、放告牌碑(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等官府衙门不可缺少的构件,使得县衙显得格外威严、壮观。

县衙大堂前东为押司房,宋代的州、县衙门中,有押司(负责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一般一个县有8个押司)、录事(掌总录文簿)、手分(宋时州县雇募的一种差役)等。

押司房

西为牢房,囚禁人犯为赌徒李二(坐)、惯盗尤福(站),牢房的右侧靠墙放置的刑具。

牢房

大堂中间北侧为县令审案暖阁,审案桌上放有令箭、火签和“石照县令印”,两侧竖立“石照县正堂”告牌和立扇,庄严肃穆。暖阁后上方悬挂“明镜高悬”金字匾,比喻官员目光敏锐,识见高明,能洞察一切;判案公正廉明,执法严明,判案公正,办事公正无私。

大堂东西两侧有“肃静”、“回避”立牌,排列有仪仗兵器、男女各种刑具和板杖。显得气氛森严。

大堂正中的雕塑是钓鱼城抗战后期石照县令马伯康和主簿赵奎二人,马伯康为湖南人。曾以右翰林郎知合州汉初县事,后任石照县令。堂上两旁为衙皂8人及弓手2人,展示的是升堂之初等待押解人犯到来时的场景。

大堂

由县衙大堂屏风两侧往后,即进入二堂议事厅,是古代县令及其佐官、书吏处理公务、迎接和会见宾客的场所。

堂中所展示的即为石照县令马伯康在向合州知州、钓鱼城守将张珏和部将王立禀报政务的场景。

二堂

二堂东侧依次为县令书房和卧房。西侧依次为主簿房和客房。二堂后现为一小院,院中雕塑为石照县令马伯康、夫人马黄氏、小儿马二宝及丫环紫云4人。展示的是战争闲暇县令的日常生活场景。

石照县令

小院之后,原有三堂及后花园。除了位于中轴线上的大堂、二堂、三堂外,其东侧副线上由南向北依次分布着厨院、溲园等建筑,西侧副线上有古时衙署内工作人员办公及休息的西群房。

石照县令家人

(以上内容摘选字景区讲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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