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兄弟为何成“专利流氓”?只要天上有人招手,立刻律师函警告

人类在很早之前,就有着像鸟儿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梦想。

在中国古代,宋朝火药的发明无疑给当时的人们带来了希望,凭借着火药制作的烟花,在黑暗的天空中绽放,更加刺激了人们对未知领域的探索。

到了14世纪末期,明朝的士大夫万户,把47个自制的火箭绑在椅子上,想利用火箭的推力和风筝的升力来实现飞天梦想;但不幸的是火箭爆炸,万户因此丧命。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探索飞天的这条道路上都始终不渝;从结果来看,西方无疑是走在了世界前列。

在经过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航天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首先是热气球的出现,带着人类安全实现飞天梦想。1783年11月21日,两位法国人乘坐热气球升到1000m的高空飞行了12km,完成了人类首次载人航空的壮举。

热气球虽然能实现升空,但是对于方向的控制却无能无力,而在热气球的尾端安装一个螺旋桨,便成为一个可以控制方向的“飞艇”。

可是由于体积庞大、航速较慢、维护费用较高等缺点,创新性航天器的发明迫在眉睫。在19世纪中期,滑翔伞和风筝成为探索的新型航天工具,但航天界的主要争论点在于是“动力输出”还是“操作控制”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实践检验来看,这场争论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当时间来到了1903年12月17日,美国的莱特兄弟成功试飞成功了“飞行者一号”,取得的最好成绩是空中滞留59秒,飞行距离长达260米。不得不说,这哥俩是自行车修理厂出身,却有着痴迷机械和研究发明的恒心。运用翘曲机翼的方式,来实现不平衡升力以及改变飞行姿态,莱特兄弟这一独辟蹊径的巧妙构思,走在了所有航天人的前面。

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莱特兄弟的第一次试飞成功,但他们不打算让外界的人亲眼所见,以免剽窃了自己的创造。因为发明,就意味着无限的商业价值。

为了巩固自己的航天事业版图,实现商业价值的延续,莱特兄弟开始把希望寄托于注册专利,终于在1906年5月22日,莱特兄弟获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美国专利,专利证书上条目显示:在飞行中控制飞机的创新机制。编号为821393。但从此,他们走上了“专利流氓”的道路。

同时期,美国还有一个名为柯蒂斯(同为自行车修理工出身)的人,在飞机的创造设计上展现出超强的实力。

正当柯蒂斯成功试飞的“六月甲虫号”轰动美国时,一封来自莱特兄弟的警告律师函就被送到了跟前。

莱特兄弟声称,自己的专利被侵犯,要求柯蒂斯销毁相关飞机并支付一定费用给自己。当然,这一要求被柯蒂斯直接拒绝。而换来的结果就是,莱特兄弟把柯蒂斯告上了法庭。

不仅是柯蒂斯,只要是疑似侵犯莱特兄弟飞机专利的生产厂商,无一例外都收到了律师函警告信。

在专利上,莱特兄弟赢得了一场又一场的官司,由此尝到了巨大甜头,在飞机创新和设计方面就完全忽略。在1914年时,美国的法院判决称,全美内所有飞机厂商都要向莱特兄弟支付高达20%的专利授权使用费。

自此,莱特兄弟二人凭借着专利,获得无限的商业价值正逐步成为可能。为了获得商业资本,在当时,只要是有人在空中试飞飞机,莱特兄弟都会命令律师发出警告信。当时人们戏称:只要天上有人招手,莱特兄弟就会发出律师函把他告上法庭。

可以想象,莱特兄弟为了巨额商业利益,完全变成了“专利流氓”,并且一度对美国航空业造成阻碍式打击。而从现在的角度来看,莱特兄弟的很多诉讼都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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