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明朝大体是内向型的农业社会,海禁和海盗就像硬币的两面一样在它的躯体上长期共生者。但是16世纪中叶,这个庞大帝国也分明感受到了工业革命前夜的躁动,所以它敞开了国门,准备汇入伟大时代的滚滚洪流。结果却出乎它的预料。是什么导致了这一切的发生?
海禁是一项闭关锁国的政策,最早由元朝实行于14世纪末。元朝曾经4次实行海禁,但每次持续时间都比较短,共约11年,对海外贸易并未产生全局性的负面影响。
明朝建国后继续实行海禁,原因是为了防止反叛势力私通倭寇。

明太祖朱元璋
倭寇在明朝的早期就已很猖獗。《明史》及《明实录》记载,仅洪武元年至七年 (1368年至1374年) 间,倭寇对沿海的侵扰就多达二十三次。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时,日本北朝足利氏吞并南朝,不少南朝遗臣逃亡出海,与浪人勾结频繁侵扰沿海地区。随着明朝与日本间勘合贸易的盛行,早期倭寇逐渐式微。

明代大型帆船
另一方面,曾割据江南沿海州县的张士诚和方国珍自被朱元璋击败后,其部下亡命海上,勾结海上浪人,侵扰山东、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同时,因苏、松、常、嘉、湖是张士诚旧地,朱元璋对以上地区采取歧视性政策,所征田赋较其他地区高出十倍以上,当地百姓不堪其苦而流亡他乡,或作为倭寇向导。此外,闽浙大族亦为了利益私通倭寇。
有鉴于此,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四年(1371年)颁布禁海令,规定“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片板不许入海”;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了自唐朝起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泉州、明州(今宁波)、广州三处市舶司,同时限制外国人到中国进行贸易。《大明律》规定:“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

明成祖朱棣
到了郑和下西洋时的永乐年间,海禁政策甚至较洪武年间更为严苛。
永乐二年(1404年)诏令“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永乐五年(1407年)甚至在安南也实行海禁,“亦不许军民人等私通外境,私自下海贩鬻番货”。
从洪武到隆庆,实行了近二百年海禁。其间明廷唯恐禁海不力,有关诏令每过几年就重申一遍。虽然不同时期有张有弛,但只是“严禁”及“弛禁”之分。
海禁真正受到打击的是本国的对外贸易及渔业,而海盗和走私商人的活动反而因为海禁而更加猖獗。中国的海禁成为东南亚陶瓷业发展的契机,琉球等国则利用与中国朝贡贸易的契机获取了大量利益。

倭寇侵袭路线和区域
明朝早期国力较强,海禁还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但到了明朝中期,政治腐败,海防松弛,倭寇问题开始凸显。
同时期的日本战乱又起,一些武士和海盗与部分受到闭关锁国负面影响的明朝商人联合,几乎完全统治了明朝的海域。
明朝中期的倭寇,又可以细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确以日本人为主体,称“真倭”。戚继光的《纪效新书》中对倭寇的盔甲、武器、剑术、战法等描述得非常清楚。他们在对决战斗中以精湛的日本剑术取胜,其中一些甚至能以一攻五。

倭寇
后期却是以东南沿海的中国南方人为主体、其他东亚族裔为辅,基本上是中日混编队,称“假倭”。
究其根源,后者其实是走私行商不成、被逼成海盗的商人组成的报复性侵扰势力——其中甚至不乏镇守海疆的军官参与。
《明史 筹海图编》中提道:“今之海寇,动计数万,皆托言倭奴。而其实出于日本不过数千,其余则皆中国赤子无赖者入而附之耳”。《明史 日本传》有云:“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
可见后期的所谓“倭寇”中,日本人不超过三成。
16世纪中叶,当倭寇之患逐渐平息后,明廷有意重建海上秩序。
隆庆元年(1567年),在戚继光肃清福建沿海之后,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穆宗顺水推舟“除贩夷之律”,开放了福建漳州的月港口岸,史称“隆庆开关”。

明穆宗朱载坖
虽然这项政策只开放了一处口岸,且只允许泉州和漳州的商人从事对外贸易(对日贸易仍然被禁止),但私人的海外贸易毕竟获得了合法地位,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再次兴起。
东林党人周起元曾描述道:“我穆庙(明穆宗)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
据统计,全盛之时的远洋船舶吨位高达18000吨,占当时世界总量的18%;万历八年至十八年,每年运往果阿的丝货为3000石,价值白银为24万两,利润达36万两;万历十六年以前,从广州出口到马尼拉的货物总值为22万西元,其中丝货量值为19万西元;万历二十一年的丝货值达到25万西元。崇祯九年以前,每艘开往墨西哥的“大帆船”,登记运载中国丝货为300~500箱;崇祯九年,丝货达6000石,赢利72万两。
当时不仅日本、葡萄牙和西班牙人穿上了中国丝绸,而且东南亚土著、墨西哥印第安人和黑人也都普遍穿着中国丝绸与棉布服装。

洪武年间瓷器
16世纪末,全球三分之二的贸易直接或间接与中国有关。
隆庆开关标志着明朝的对外交往从官府层面转向民间层面,曾经为官方独占的海外贸易逐步让位于更具活力和发展前途的民间海外贸易,走私活动及海盗威胁得以缓解。中国进入逐渐成形的世界贸易体系之中。

明朝青花瓷。左:永乐青花龙纹扁壶,右:永乐青花海水白龙纹扁壶,大维德基金会藏品,大英博物馆展出。
隆庆开关使得欧洲人在美洲开采到的廉价白银大量流入中国,成为中国的流通货币,明廷因此也不再担心贵金属的外流。学者王裕巽经过分析后认为,从1567年隆庆开关到1644年明朝灭亡的七十多年间,海外流入明朝的白银总数大约为3亿3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而这一切,对明朝后来的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1572年,明神宗继位,年号万历。首辅张居正军政大事一体裁夺,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明神宗朱翊钧
经济方面,他先是在万历六年时下令清丈土地。经过张居正的治理后,全国土地达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超出太祖时期近一倍。然而这只是先期工作。
紧接着,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把“一条鞭法”推广到全国——需要注意的是,此法并非张居正原创,而是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发明者桂萼。

张居正
《明史·食货志》:“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货,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枆。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核心是“赋税合一,按亩征银”,即把田赋、伕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这导致传统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税收开始转为以资产计征,使赋税负担趋于合理。政府的财政负担大部分的从农民身上转移到大地主身上,农民的负担减少。史书称“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

扁平的金锭银锭
此外,简化了征收手续,直接由官府折办征银雇役,不再由粮长和里甲长负责。
一条鞭法还确立了白银的牢固地位。除苏、松、杭、嘉、湖地区征收本色漕粮供皇室食用外,其他地区田赋一概改收折色银。从此银的流通有了法律的根据,促进了银钱货币流通的发展,促成了晚明白银货币化的最终完成。

明思宗朱由检
1627年,崇祯继位。同一年,陕西澄城饥民暴动,拉开明末民变的序幕,随后王自用、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接连起事。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
明末,因白银过量流入致使物贵银贱(通货膨胀),明朝的对外贸易陷入低谷。继而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动力开始大幅下降,1630年以后甚至出现了白银流入不足的问题,导致中国迅速跌入通货紧缩。
这一问题产生了两个灾难性后果。一是百姓折成白银的纳税负担骤然加重,但是一般农民只有铜钱,造成白银价格暴涨,农民种田的收入连交税都不够,大量弃耕,许多成为流贼,终成明朝祸患;二是折成白银的明廷税收大幅减少。前者引发明末民变,后者削弱了朝廷采取军事行动的财力。这是当年张居正始料不及的。
因为赋役制度过于简单,国家收入大打折扣。崇祯时期又因内乱外患支出庞大,明政府饮鸩止渴,在一条鞭法之上加派三饷(谁叫你简单,添枝加叶起来方便):

杨嗣昌
三饷的加派使得激化的社会矛盾更趋尖锐。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中记载:“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其它杂项加派又多如牛毛,故官兵愈剿“盗”愈多,“民越穷而寇越起”。
1644年,明朝终于在内忧外患中灭亡。
中国对银锭的使用可以远溯到汉代。自宋代开始,银锭可用于大额交易。
明初通行纸币“大明宝钞”,禁用白银。但宝钞只发不收,既不分界,也不回收旧钞,绝无近现代的存款准备金意识,发行当年就通货膨胀,后来甚至到了“积之市肆,过者不顾”的地步。

大明宝钞
银本位的苗头其实出现在明初。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宣布税收一律以银缴纳,等于废除了禁银令。正德年间,宝钞实际已经废止。
如前文所述,中国对白银的需求大部从美洲得到满足,南美玻利维亚发现波托西银矿后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当时明朝占有世界白银需求量三成左右。
自此银币成为此后四百年间国际贸易通用的货币,各国趋之若鹜,纷纷确立了银本位体制,不单是中国。

船型银锭
张居正推广一条鞭法,税改能大功告成,皆因当时沿海对外贸易,中国主要输出陶瓷、茶叶和丝绸,而大量白银主要是西班牙经由统治的吕宋(今菲律宾)、葡萄牙经由统治的澳门输入。
然而明朝海禁太久,农业积习太深;之后又开关太迟,贸易繁荣太速太盛,体量太大,没有相应先进法律制度的辅助和制约,消化不下巨大财富,终究运转失灵。
崇祯年间天灾人祸不断。明朝关门大吉,白银不是唯一真凶,但经济崩溃而政权能够稳定的,古今中外没有一例。
此后满清到民国初年一直坚持银本位,直至1935年才放弃使用。
参考书目:
《明史》
《大明律》
《明太祖实录》
《明太宗实录》
《明世宗实录》
《明神宗实录》
《崇祯实录》
《明季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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