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任命的11位直隶总督都是谁?

清朝总督中,直隶总督是地位最高的封疆大吏。它掌管现在天津、河北大部分、山东小部分地区,所管辖包括粮饷、河道、军务等军政事项。雍正时期,直隶总督曾经历过许多重大调整。当时总督一般可以兼任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并沿为常制。

这两个职位都是从一品官阶,一个执掌军队,一个监察文武官员。获得这两个职位后,直隶总督可以更好掌握军政大权,地位更为重要。

雍正时期又是清朝制度一个重大转型的阶段。在此以前,清朝的主要精力放在平定内患,制度上以沿袭明朝制度为主。雍正继位后,清朝根据自身的情况,对过去制度作出较大变化,并在乾隆时形成定制,被基本沿袭保留。

晚清时,清朝制度虽然经历了很多重大变化,但大体框架没有过多的变化。如雍正年间成立的军机处,便一直被保留下来。

所以通过雍正时期,直隶总督的人事变迁,我们可以更好了解雍正时期的制度变化,乃至整个清朝制度的脉络。雍正时期,李维钧、蔡珽、李绂、宜兆熊、何世璂、杨鲲、唐执玉、刘于义、王暮、李卫、顾琮这十二人曾先后担任过直隶总督的位置。

这12位直隶总督中,八旗出身的仅有3人,其中蔡珽、宜兆熊是汉军八旗出身,顾 琮是满洲镶黄旗出身。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顺治、康熙时期,一直都提倡满汉官员平等,可是在用人上,地方督抚的重要位置上,仍是八旗出生的官员居多,且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满洲八旗出身。

这个变化,至少可以说明,当时在用人上,满汉官员的任用上,相较过去,稍微平等些。而且,也可以看出,当时中枢对地方督抚,已经在皇帝的掌控范围内。只要人选得当,有足够能力,皇帝就不担心总督会起兵造反。这个背后,清朝对总督的种种限制。除了有都察院的监督,清朝还允许巡抚上折,弹劾总督。

雍正年间,清朝又继承完善康熙朝的密折制度,允许四品以上官员,直接向皇帝上奏折。皇帝便可以借由密折,了解地方情况。皇帝经常会在奏折中,向官员了解其他官员的情况,借此对官员进行任命。

而且,清朝的时候,总督的任期并不固定,一般都不会太长。雍正时期的直隶总督中,任期最长的就是唐执玉,一共署理了两零三年月的直隶总督职位。其余直隶总督中,任期也大多在一年和一个月之间。李卫曾两次署理直隶总督的位置,但加起来也只有九个月的任期。

这种设立办法,其实符合总督最初设立的预想。任务完成后,随即裁撤。只不过雍正时期,则是保留职位,调任官员。

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较短的任期,不至于让直隶总督在地方上发展出太多属于自己的势力,形成跟朝廷对抗的局面。但是坏处也很明显,过短的任期,无法保证总督可以充分了解地方情况。一些刚刚推行的政策,也容易因为总督的离任而无法推行。当然,不管好坏,后来清朝在任命地方重要职位时,也常常会采用这个办法。

不过,更大一个变化在于,直隶总督的资质。中国有上千年的科举传统,官场用人,也以科举为正途,视为光荣。

通过对雍正时期12位直隶总督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科举出身仍在大部分,但也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官职,受到重用的人。比如说靠买官获得官职的人。典型代表就是李卫。他的江苏富户,康熙朝时捐得七品小官,受雍正提拔,屡出政绩,得以提拔。也有靠父辈荫封的官职。杨鲲便是其中之一。

这种多重选官方式,则一直是雍正所力推的。因为雍正认为,科举只能选出文采好的,没有办法测出品行和能力。可以扩大招选提拔范围,对那些真正有能力、品行好的官员,委以重任。

当然,科举仍是选拔官员的主流。而且,当时不只汉人靠科举,八旗中也有不少人参加科举。如蔡珽,他不仅参加过科举,还是进士出身。因为科举出身的官员,还是可以享受许多特殊待遇,只是在参加考试时,难度极高。

毕竟科举出身的士大夫在朝堂上占据主流,雍正再强势,也无法抛弃科举出身的官员不用。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清朝废除科举时,难度极高的原因。而且,科举虽然无法测出人才的品行和行政能力,但对于官员仍有一个考核标准。对于底层的平民而言,仍有一个上升的途径。这便是中国历史更为深远一种文化脉络。

这也是吕思勉先生在《中国通史》里说的:“其实政治只是表面上的事情。政治的活动,全靠社会做根底。社会,实在政治的背后,做了无数更广大更根本的事情。不明白社会,是断不能明白政治的。所以现在讲历史的人,都不但着重于政治,而要着重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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