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还没有进入文明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非常野蛮落后的,对待囚犯当然也就没有现代这么人道,一切都讲究人权啊法律。
在古代,一个人一旦被投入了大牢,就意味着失去了全部的自由和尊严,就像案板上的鱼肉一样任由牢头狱、卒揉捏侮辱。

那么在古代,如果一个女子被抓进了大牢会有什么样的悲惨遭遇呢?
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首先啊,我要明确告诉大家,在古代那些被抓进大牢的女子并一定真得犯了罪,很多就是被诬陷的无辜良家女子。
甚至有一些女子仅仅因为美貌,又不肯被一些有权有势的恶霸或者地痞无赖调戏侮辱,就被这些人诬陷并买通官府抓进了大牢。

比如明代,沿袭元代旧制,规定凡是女子犯了奸罪需要杖责者要杖臀(打屁股),而且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称为“去衣受杖”,这是始自宋代,并为元明沿袭。至于清代,还有更加恶毒的记载。这种侮辱性的规定造成了一种恶毒的社会风气,
一旦邻里间因为一些小过节结仇, 其中一方如果刁毒,就会想方设法地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的女子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女子去裸体受杖,在执行的那一天,他们还会呼朋唤友、广告街里,一齐来到公堂看那女子受刑,名曰“看打”。
在杖打之前,他们还会再次贿赂行刑的衙役, 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而他们则在旁欢呼起哄,俨然在看一出难得的“刺激的节目”。衙役干这一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层出不穷,仅仅是有记载的就有“剖葫芦”、“挖荸荠”、“剥菱角”等,至于怎么操作,大家自行脑补。这还不算完!

被诬陷的女子在公堂接受过杖责之后, 还要在衙门前示众一天,一些无赖子弟又会终日过来围观, 抚摸凌辱, 嘻笑挑动,受刑女子羞愤难当,有的无法忍受这样的侮辱就当场碰死了!据明史记载,(嘉靖年间的)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在押送进京期间,他的妻子、女儿、众小妾也在杭州被逮捕, 均受到了这样的侮辱!

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我不由生出了一种人生无常之感,和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幸福感。
这种刑罚对古代的女子来说是一种巨大的侮辱,让她们的心理难以承受,甚至崩溃,因为那个时代特别保守,不要说把身体裸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是手脚都不能随便被人看见,“男女授受不亲”,何况是光着身子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围观抚摸。在中国古代可是有强烈的贞洁观念的!

女子必须严守贞节,甚至被要求以身殉节,所以,这种刑罚对女子的侮辱可见一斑!但是,相对于被投入了大牢长期监禁,或者被投入了死牢的女子而言, 这就是最轻的遭遇了!
尤其是那些美貌的年轻女子!对于她们来说,投入大牢就等于失去了贞操, 被牢头狱卒强*凌辱就成了家常便饭。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中讲了一个故事:
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鬼差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鬼差就对她动手动脚,百般凌辱调戏。

古代的监牢中, 男女混杂,与外界封闭隔绝,自成一个小世界,在这里,牢头、狱卒就是绝对的主宰, 他们只手遮天,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失去自由的漂亮女囚会遭遇到什么,想想就知道了。
女犯一旦被关进了监牢, 就成了牢头、狱卒们的玩物,除非他们看不上, 如果被看上,想要不失身是不可能的。不光牢头、狱卒,那些衙门里的书办、衙役,简直把这些女牢当成了免费的妓院!遇见漂亮一点的女犯, 个个都要前来领教,李四刚去, 张三又来,昼夜不绝,甚至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

在明代的一篇传奇小说中就记载了一个女囚犯因为不愿顺从牢头狱卒的凌辱而被毒打凌虐的故事。

是这样记载的:先是被打了三四个巴掌,女犯被打得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然后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粗又长的麻绳, 把这个女犯掀倒在地, 把她的手脚捆在一处,然后将麻绳的一头穿过她的手脚系紧。然后将麻绳一拉, 将女囚吊在梁上之后,不由分说用竹片抽了几百下。抽了几百下还不停手,一边打一边骂:既然想竖贞洁牌坊,就不要去犯罪,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洁。但是,那些古代女囚真得都是犯了罪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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