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打伤十几人,县官不但没罚还给他五两银子,放到现在没这好事

古代县官审案,既尊重律条,也照顾人情。万事皆有因果,恶因必有恶果。打人固然不对,但要看怎么打的。害命自然不该,但要看怎么害的。如果打人害命者是在受到侵害时所为,则另当别论,县官一般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断案。《朱元璋演义》里有一段故事,一个人打伤十几人,被打的告他,他一辩白,县官不但没罚还给他五两银子,要是放到现在,就没这好事了。

这个人叫华云,家里很穷,和六十岁老母相依为命。华云有力气,但缺心眼,人送外号“华大楞”。他别的本事没有,只能靠力气挣钱。一个外地客商有批货存放在码头货船上,脚行的人不给他卸,他就找华云给他卸。华云正愁没活干,就给客商去卸货,一天就挣了四吊八百钱。

第二天华云又去卸货,脚行头侯七拦住他,说他没入行会,不能在码头干活。华云说,你不让我干,就一天给我四吊八百钱,不给钱还不想让我干活?办不到。华云转身要走,侯七抡起棍子就打。华云顺手抄起一个大铁锚,一下就把棍子打飞了。侯七想跑,被他用大铁锚拽倒。侯七手下十多个人围上来,举着棍子围攻华云,华云抡开大铁锚,转眼就把十几个人都打趴下了,一个人伤得都不轻。

华云卸完货回到家,县官就派差官来抓他。因为侯七到县衙把他告了,说他抢脚行买卖,还打伤十几个人。华云来到大堂,把自己家里的情况和到码头卸货的事一说,县官觉得他挺实在,还是个孝子,就挺喜欢他。县官为他为什么打人,他说,是他们先动手,十几个人打我,不是我力气大,早被他们打死了,我要是死了,谁管我娘啊?

县官觉得华云说得有理,便责怪侯七不该带人闹事,说华云家里穷,也损不了他什么损失,以后不让他到码头卸货就行了。侯七只好自认倒霉,下堂去了。县官对华云说,按说你打伤十几人,应该罚你给人家治伤,再押你三年五载,本县看你是个孝子,又是初犯,就饶过你这次,下堂去吧。华云说,您不让我去卸货,我们娘俩吃什么?您管饭啊?县官一看,让差人拿来五两银子,交给华云,让他回去做点小买卖。

瞧瞧,华云打伤十几人,县官不但没罚还给他五两银子,放到现在有这好事吗?华云的行为,如果放到现在算是防卫过当,看被打的人是什么伤情,如果是重伤就得判刑。不但怎么样,出钱给人家治伤是肯定的。防卫过当,让被侵害者很难掌握,弄不好就过当了,所以有人问,当自己受到侵害时,有生命危险时,应该如何防卫?这个问题,理论上好说,操作起来非常难。正当防卫,成了一个技术活,得好好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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