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发动侵华战争。同年6月,清王朝向外国列强宣战。然而,两广总督李鸿章、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许应骙等汉人地方督抚,经过商议一致拒绝承认其有效性,坚持认为它是一未经皇室适当授权的非法召令。

“东南互保”形势图
为避免义和团内乱引发外国军队进攻东南富庶省份影响当地经济利益,南方督抚们与驻上海的各国领事们达成一项非正式的协定:作为当地的最高长官,他们不仅保护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会镇压义和团民;外国列强则承诺不会派军队进攻他们的辖区。这便是近代史著名的“东南互保”。应该说,“东南互保”属于抗旨行为,藐视了朝廷特别是慈禧太后的权威,有可能会被秋后算账。那么,《辛丑条约》签订后,回到北京权力中枢的慈禧太后是有没有对上述督抚秋后算账呢?从实际情况看,慈禧太后也深知形势比人强,并没有严肃处理上述督抚大员,相反还对他们的互保举动加以赞誉。主要原因在于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对列强宣战无疑会彻底损害帝国的经济根基,并非明智之举。张之洞、刘坤一曾会衔电奏慈禧,历陈苦衷,有理有据,使朝廷接受他们的所作所为,明确表示不赞同朝廷向各国宣战和招募义和团民的政策,并劝朝廷改变政策,并得出为全国计、为朝廷计应实行“东南互保”的结论:“就目前计,北事己决裂至此,东南各省若再遭蹂躏,无一片干净土,饷源立绝,全局瓦解,不可收拾矣。惟有稳住各国,或可保存疆土”。此言将形势说得相当透彻,因此,慈禧在“宣战”后给他们的上谕中对他们的违旨不但没有责备,反而在给他们的上谕中称赞他们的“互保”是“老成谋国之道”,并且朝廷“与该督等意见正复相同”。次年,清廷再次正式发布上谕:“当京师扰乱之时,曾谕令各疆臣固守封圻,不令同时开衅。东南之所以明订约章,极力保护者,悉由遵奉谕旨不欲失和之意。”此举正式承认了东南互保的合法地位。
二是南方省份地方督抚实力强大,慈禧太后不敢对其进行惩处。自太平天国运动以来,凭借兴办团练帮助朝廷剿灭太平天国运动,以曾国藩、李鸿章为代表的汉人官僚集团迅速崛起,至“义和团运动”爆发之时,全国绝大部分的督抚都由汉人出任。而表面上看,“东南互保”是由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等人牵头,实际上是代表了整个汉人官僚集团的意志。如果慈禧太后以抗旨为由,对带头督抚严加惩处,将会引发帝国高层政治架构的全面震荡,清廷大厦或有倾覆的可能。“两害相权取其轻”,慈禧太后虽有不满,但维系清廷统治,还要有赖于汉人督抚的支持,因此不但不能惩处,还要继续加以重用。
事实上,李鸿章和张之洞刘坤一等人在这之后都继续得到重用,张之洞还在慈禧太后去世后成为顾命大臣之一。刘坤一赏加太子太保衔,张之洞赏太子少保衔。1909年张之洞病故,清廷在褒奖上谕中还不忘提此一笔:“庚子之变,顾全大局,保障东南,厥功甚伟”。刘坤一死后更是被追封一等男爵。李鸿章病逝后诏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

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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