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古男子三十而妻!
这句话不是我瞎编的,而是张华《博物志》里面出现的原文。
张华为何人?
他是中国古代西晋时期的一位文学家,也是张良的后代。
也就是说,他写出这句话的时候离我们现在将近有1800年。
三十岁对于古代人来说究竟是个什么概念,想必不用我多说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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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起,剩男剩女的概念就在国内大肆流行起来。
二十几岁被催婚的数不胜数,三四十岁的也是大有人在!
单身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一种‘罪过’,势必会受到家里七大姑八大姨的全面声讨和围剿。
甚至,只要是能说上话的,都不会吝啬‘教育’你几句。
都老大不小了啊!再不找对象你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啊!
当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是两个娃的家长了,你可得抓紧了啊!
……
对!类似这样的‘谆谆教诲’时常就会在我们的耳边打转,就像苍蝇这种天然的战斗机一样,怎么甩也甩不掉。
每当这时候,你心里面总是会有一股无名的的火气蹭蹭蹭地往上冒。
而且恨不得当场怼一句:“我他妈的又不是你的奴隶,也没想过要做你的傀儡,凭什么要听你的指手画脚和颐指气使!?”
我想怎么活,或者怎么去死,都是我自己的事情,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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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婚姻的形式毫无疑问发生了诸多变化。
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再到现如今的一夫一妻,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生存法则。
尧舜之道,周公之礼,古之圣贤在这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
魏晋时期,自我认知觉醒,出现了一大批不按世俗规则来的‘怪人’!
刘伶‘死即埋我’的潇洒,阮籍‘穷途之哭’的猖狂,叔夜‘广陵绝响’之俊秀……
这些不羁世俗的怪胎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无疑是主流大众人物的眼中钉、肉中刺。
一如当今社会始终单身、迟迟不肯结婚的异类,所面临的遭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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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究竟有何罪过!
因为没有尽到传宗接代的义务嘛?!
还是触犯了人们一贯以来的规矩和作风,让他们从心底里产生了某种不安?
常年累月形成的根深蒂固观念因为‘怪胎’的存在而让他们一朝突然产生了某种动摇,逼得这些人开始思考,开始脱离自己的舒适区。
曾经不需要探究的行为和傻傻认同的道理,因为有了其他人来打破,所以自己也变得不是那么坚定了!
就好像原本大家都约定俗成好了的规矩,某一天忽然遭到了少部分最先觉醒个人意识的怪胎的挑战,导致人们突然群起而攻之。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哪怕你并没有触犯世俗界的法律,也没做一丁点儿伤天害理的事情,但你只要挑战了大多数人的既定认知,那么就得做好承受千夫所指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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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得越多,我们往往越能体会,要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常常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背负一定的压力。
合群,很简单!只要放弃自己与众不同的那些想法,跟在别人后面人云亦云就好了!
或者,你也可以选择妥协,按照大多数人要求的、喜欢的那样去生活。
但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有截然不同的人生经历。
也正是这些,才不断塑造出一个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甚相同的我们!
那么,我们何不纯粹地去做自己,按自己想要的方式去过完这短暂的一生。
既然最终的目的地早已注定,我宁愿这一路走得轰轰烈烈!
不在乎他人的目光,不理会俗世的规则,只是一心一意地活出自己想要的精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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