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广东罗芳伯成立的“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1770年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 兰芳大统制建立时, 第一任总长是陈兰伯, 第二任总长是罗芳伯, 兰芳大统制名称取之于此。

兰芳共和国最初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是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善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鏣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兰芳公司。后来不少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所以兰芳公司当时的老板罗芳伯就在当地成立共和国,并担任国家的元首,总揽国家的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此外,由于罗芳伯得知洋人对清朝仍然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派员前往北京朝贡。不过由于担心清朝可能不满,罗芳伯向清朝称臣时决定仍使用“兰芳公司”之名,而非“兰芳共和国”。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婆罗洲岛。1795年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兰芳共和国以东万津为首都,并将立国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首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前后历任十二位总长。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洋人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著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公元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逃往苏门答腊的华人一直往西迁徙,并于马来亚半岛定居。当中的一位后人后来更成为了东南亚的显赫人物,他就是被誉为新加坡国父的李光耀。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

这是中国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在国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国外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

兰芳国创立者曾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清朝皇帝不予受理。

有人感觉很奇怪,经受了几千年帝制传统熏陶的华人,到海外后为什么会建立起一个共和制的国家?其建国,比美国还早6年,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欧美的新风尚根本不可能波及东南亚。

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大清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在内。

后来,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罗芳伯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权建设,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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