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并非绝对公平,其中一条款令日本痛恨,国人却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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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当今世界最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产物,其前身乃是一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组织(简称“国联”)。在“九一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曾派代表前往国联控诉日本罪行,请求西方国家予以声援,谁知帝国主义势力要么早就沆瀣一气,要么干脆采取绥靖政策,中方要求未能得到有效回应。说起来,国联虽然在明面上还是多国共同控制的和平组织,实际上早在成立之初就被英法等国控制,沦为帝国主义罪行的遮羞布。

▲曾经的国际联盟总部——万国宫

在德国法西斯与日本军国主义者对外武力扩张之初,受英法控制的国联与英法政府一样采取“绥靖政策”姑息妥协,希望以牺牲小国利益为代价来平息战争,丝毫没有念及成立国联的初衷。英法两国与国联此举,不但没有平息这些事件,反而助长了法西斯势力的嚣张气焰。二战爆发后,随着英法两国的溃败,令世人失望的国联也名存实亡。公元1946年4月18日,国联代表以全票通过解散决议,所有资料以及档案全部移交给新成立不久的联合国。

▲“雅尔塔会议”提出战后建立联合国

与国联相比而言,联合国的作用就要大很多,手段也要强硬许多。同盟国成立联合国的初衷,就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各国发展与社会进步以及人权平等。联合国的这一宗旨表明它是一个讲理和负责调解的地方,历史也证明各国矛盾在联合国的调解下,大多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联合国成立至今,再也没有世界大战的发生,这从某种角度也要归功于安全理事会的存在。由于安理会“五常”互相制衡,再加上没有其授权的军事行动均为非法,所以世界级的战争也就打不起来。

▲联合国总部

不过联合国并非对所有成员国家都一视同仁,联合国之所以成立,其实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压制曾在二战期间犯下严重罪行的法西斯国家。为此,联合国专门给“二战元凶”德国以及日本制定了极为严苛的“战败国宪法”并收录到《联合国宪章》之中。意大利之所以没有“享受”这一待遇,是历史原因与其见风使舵天性共同作用之后的结果。

▲顾维钧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在《联合国宪章》中,有一条专门针对德日的附加条款:“本宪章并不取消或禁止负行动责任之政府对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本宪章任何签字国之敌国因该次战争而采取或授权执行之行动。”为保证足够准确,这段话是国民政府当初逐字逐句翻译的,所以读起来非常绕口,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简单地说,这一条款的意思是,由于德日两国在二战中犯下的累累罪行,所以德日两国必须要承担相应惩罚,联合国宪章中的公平性原则对其并不适用。倘若两国政府再有“异动”,损害任何一个联合国成员国的国家权益,那么该国有权反击甚至可以合法发动战争。

▲神社中的日本政客

更重要的是,这一附加条款还规定,两国政府日后再次侵犯他国权益,不仅受侵犯国可以反击,联合国安理会还能以此为由成立联军共同“讨伐”。自《联合国宪章》签订以来,此条款一直有效,德日两国要想脱离这项条款限制的难度很大,德国人倒是无所谓,自己做错了就要承担相应处罚。然而贼心不死的日本右派却对此极为厌恶,在这些军国主义余孽看来,这无疑是一项“不公平条款”,因此屡次要求联合国更改以还日本自由。不过深受战争荼毒的东亚各国怎么会答应?所以日本右派每次提及这一痴人说梦的请求,就有代表站出来反对驳斥,对此国人通常都会拍手叫好。

参考资料:

《国际联盟史》《联合国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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