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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四省四市民间艺术节黟县民俗傩舞“出地方”获金奖
黟县曾为古代山越族人的聚居之地。远古部落先民在征服自然中获得生息,繁衍后代,生存的欲望需要自然宗教观念的帮助来超越自我,傩舞习俗便是其中之一。
黟县“傩舞”乃人避其难之谓,意为“惊驱疫厉之鬼”。据县志记载,汉代就流传有“方相舞”和“十二神舞”。后来傩逐步向娱人悦众方面演变,内函也大为丰富,其中包含了驱邪扶正、祭祀先祖、祈福求安、 祝祷丰收等内容。“出地方”是最为典型的黟县傩舞,并以民俗舞蹈形式流传至今。
俗话说“无庙不成村”。在古徽州,几乎每一个古村落里都有大大小小的庙,不同的庙里供奉着不同的神灵。但有庙不一定有“会”,有“会”的地方也不一定有庙。既有庙,也有“会”,并且能够传承千年者,实属不易。黟县傩舞“出地方”,便是盛行远古部落并流传至今的典型庙会。
据史料记载,“出地方”原是黟县城隍庙会上一种祭拜城隍民间活动。从《续道藏》中得知:道教以城隍为“剪恶除凶,护国保护之神”,认为城隍既能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百姓丰衣足食;又能掌握生死,为管领亡灵之神。故崇拜祭祀城隍蔚然成风。“出地方”也因历代祭城隍活动在黟县流传甚久。
“出地方”之地方,亦指“无常”,“无常”原为佛家之语。即有世事无常之说。后世俗附会其意,谓有无常鬼,对做坏事之人、恶人就会勾起生魂拘入地府。使“无常”成为人世间正义的使者,为百姓所仰视膜拜。
(胡时滨 来源:黄山日报)